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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苏锡通张芝山2.4平方公里片区开发项目资格后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南通苏锡通张芝山2.4平方公里片区开发项目资格后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4-22
详细内容:
项目编号A3206010318000633项目名称南通苏锡通张芝山2.4平方公里片区开发项目
标段编号A3206010318000633001001标段名称南通苏锡通张芝山2.4平方公里片区开发项目
工程类型

南通苏锡通张芝山2.4平方公里片区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苏锡通张芝山2.4平方公里片区开发项目已由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苏锡通行审备(202128项目业主为若天生态环境发展(江苏)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若天生态环境发展(江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占股30%、中标人占股7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股权投资+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所在地位于苏锡通产业园张芝山镇境内,北至宏兴路、南至枫香大道、西至朝阳路、东至香梅路。

2.1.2建设规模:南通苏锡通张芝山2.4平方公里片区开发项目合作区域内的保障性住房、学校等公建设施、市政道路及绿化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项目总投资暂定为35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为31亿元,片区综合开发前期费用(土地整理费用约为3亿元),设计费用1亿元)。最终以确定的实际投资额为准。

2.1.3项目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限暂为5年。

2.1.4 招标内容:

项目按照“分期实施、滚动开发”的原则,采用“股权投资+EPC”模式实施。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在南通市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招标人占股30%、中标人占股70%,项目公司负责进行投资建设,负责项目设计、建设管理、移交等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亿元,由项目公司股东根据持股比例同步出资到位,剩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解决。同股同权。其中外资部分符合招标人另行约定。

合作项目根据建设计划分期实施,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勘察设计、前期、建设等全部工作内容,招标人(或其指定实施机构)负责对该项目实施监管并进行考核。

合作项目的前期费用(土地整理费)约为3亿元,该笔费用由项目公司据实支付给发包人。

2.1.5质量要求:

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发包人的要求、功能需求、各项参数指标及相关规范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

①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

②确保所有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③负责各设计图纸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到位,直至合格。

④发包人提出的其他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及目标:

①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绿化成活率100%,绿化养护期I类养护)。

②质量目标:合格。

③发包人提出的其他标准。

2.2招标范围:

南通苏锡通张芝山2.4平方公里片区开发项目。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后,中标人与招标人共同设立项目公司(独立法人),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相关规划研究编制(需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建设实施(设计、施工)等。

1)南通苏锡通张芝山2.4平方公里片区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房建工程(保障性住房、学校及其他公建配套设施)、市政道路、雨污水管道、景观绿化、路灯、公交站台(含座椅及垃圾箱等)、交通设施及智能化、强弱电管道、道口设置(满足沿途小区居民出行要求)、消防、标识标牌、道路画线、配套建筑物及设施、构筑物、小品雕塑等项目。合作区域重要公共节点的城市设计,包含合作区域重要公共节点的前期用地研究和形态设计等满足区域开发要求的板块;房建、市政、绿化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满足自身设计需要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技术设计、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及其他相关设计配合服务。其它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南通苏锡通张芝山2.4平方公里片区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材料设备采购(是指南通市造价信息中有挂牌价的材料、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控制价的材料和设备)、指定材料设备的采购(是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已推荐品牌或规格型号的材料)、特殊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中标后由招标人和中标人采用共同看样订货或采用招标方式招标的材料和设备)。

3)南通苏锡通张芝山2.4平方公里片区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房建工程(保障性住房及学校及其他公建配套设施)、市政道路、雨污水管道、景观绿化、路灯、公交站台(含座椅及垃圾箱等)、交通设施及智能化、强弱电管道、道口设置(满足沿途小区居民出行要求)、消防、标识标牌、道路画线、配套建筑物及设施、构筑物、小品雕塑等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4)项目前期及施工、竣工涉及的报批、报建等相关工作内容:包括社会稳定性评价、节能评价、环境影响评价、交通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压覆矿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各专项报告的编制;立项等前期手续的办理;施工许可证、安监、质监、绿化、水利等施工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竣工结算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单位必须持有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和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专业甲级所列需全包含)】。

3.2 施工承包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4财务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2019年末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仅为联合体牵头人)净资产不少于20亿元(以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为准)。

3.5本项目允许由具备投资实力、具有设计、施工资质公司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投资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3家。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6

1、自2018420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2、自2018420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自2018420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5.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的。

4.6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情形;

4.7 其他: /

4.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标段。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5289:30提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8、评标办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若天生态环境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永强、张烨 联系电话:0513-863282320513-86800017

地址:南通市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苏锡通科技创业园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A801

联系人:袁斌、顾莉玲

联系电话:0513-85502599
18912268177

202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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