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发区审计工作安排及《江苏省审计厅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聘请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工作,现将相关需求情况公布如下:
一、审计项目内容
1、中华药港三期项目跟踪审计(EPC模式),总投资约156000万元;
2、盐汇路(花果山大道-跃湖路)跟踪及复核审计,总投资约3500万。
二、拟聘中介机构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外地中介机构必须在连云港市设有分支机构),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三、具体要求
1、参与审计的中介机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财务人员不少于1人且具有会计或审计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上述人员必须是中介机构的正式员工;
2、费用:复核审计参照连开委办【2018】56号文的咨询费标准计算(结算复审按复审核减额的10%计取咨询费,同时按照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规定的60%计取基本费),跟踪审计参照省审计厅厅发【2019】3号文件资费标准,按派出人员实际参与审计工作天数结算(最高标准为:注册造价师每人每日2500元,注册会计师每人每日20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日1600元)。费用按下浮率报价,下浮率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报价;
3、每家单位可以选报2个项目,但最多可以承揽1个项目;
4、参与审计人员情况一览表,与企业资质证书、社保记录等原件一并提供,不密封。
四、其他注意事项
凡有意愿参加本次审计的中介机构请按照上述要求,携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以来完成政府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派出人员的执业资格和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及社保记录(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费用报价和结算审计方案等资料签章密封后(封口处加盖公章,原件不密封)于2021年3月17日10:00时前送至开发区新海连大厦1525室,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经评审后,我局将通知中选的中介机构。
联系电话: 81587298联系人:何工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