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手机拍照抄表系统终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交货期及租赁服务期限、招标需求、数量及限价:
招标内容 | 交货期及租赁服务期限 | 招标需求 | 数量 (张或台) | 招标综合单价限价 (元) | 招标总限价 (元) |
手机拍照抄表 系统终端服务 |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全部供货; 租赁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一个月后起二年,服务期满 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且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二年, 最多续签一次。续签的合同条款同本次合同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220
| 2700
| 600000
|
注:本招标文件的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在实施过程中按中标综合单价按实结算。在实施过程中(合同期内)可能出现实际供货总金额多于或少于合同总金额的风险(不超过中标总金额的110%),以及在合同期内的相关费用浮动风险,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合格的投标人:
2.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为有线电视业务运营商。分公司投标的,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加盖总公司公章。
2.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4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发售(报名)时间:2021年04月29日至2021年5月10日(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发售(报名)地点: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联系人:刘志敏,联系电话:0574-87565555-9858,传真:0574-87158610,邮箱:3180835350@qq.com。
注: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或发邮件至我公司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联系人、手机号、QQ邮箱及开票信息,如未按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采购文件,请给予配合。
3.2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注: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户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账号:31010122000651888
3.3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 金额:壹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
收款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银行账号:3320020410120100102448
4.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5月11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及地址:投标人应于2021年5月14日14: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李惠利中学本部校区对面)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6、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新河路348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74-27878716
招标代理公司: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
电话:0574-87150416、0574-87565555-9866/9876
联系人:叶舒展、赵梦洁、史维祺、王银、卢忱忱、徐梦蓉、赵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