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新能源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能源与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A区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新能源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能源与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A区一期工程已由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保定新能源数字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高新区行政审批审字〔2023〕0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国家高新区创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国家高新区创发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70514.1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44043.58万元。建设规模:建设各类管网共计约243.72公里,其中污水管线约1477米(无增塑剂聚氯乙烯管,管径:DN100)、雨水管线约7080米(高密度聚乙烯管,管径:DN100)、给水管线约 185703米(PSP钢塑复合管,管径:DN100、DN50;聚乙烯复合管,管径:DN100、DN150、DN200)、排水管线约14160米(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管径:DN300、DN400、DN500、DN600)、电力管线约35300米;配备地上停车位约1229个(含246个充电桩)等基础设施以及配套建设创业孵化器约339018.64 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以规划部门批复为准)建设地点: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高新区)。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地基处理及基坑支护工程、建筑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外装饰装修工程(含幕墙)、安装工程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57963607.4 元。(2)计划工期: 468 日历天。(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其他:本项目为一个标段,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经理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8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三)其他3.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 个;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2025年01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17 09:00至2026-03-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4-15 09:15,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项目负责人:刘佳明、薛征,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2-5880836、0312-3065553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国家高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2-3195798 电子邮箱:gxqzjjzbb@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国家高新区创发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正旭全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励行街666号高新科创园A5楼7层 |
地址: |
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3号楼503室 |
邮编: |
07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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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00 |
联系人: |
刘佳明 |
项目负责人: |
薛征、闫杰 |
电话: |
0312-5880836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2-3065553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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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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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beizhengxu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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