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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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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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2026-03-16 16:30隆林各族自治县平班镇人民政府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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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桂财采〔2019〕72号)要求,现将平班镇人民政府平班镇民新村平音屯水毁桥梁修复项目、平班镇平寨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平班镇管肖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三个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
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平班镇人民政府
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平班镇扁牙村当地
联系人及电话:梁冠兴 0776 8550039
二、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平班镇人民政府平班镇民新村平音屯水毁桥梁修复项目、平班镇平寨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平班镇管肖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三个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平班镇人民政府平班镇民新村平音屯水毁桥梁修复项目、平班镇平寨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平班镇管肖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三个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三)采购金额:根据国家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四)要求工期:满足项目要求。
(五)项目实施地点:平班镇。
(六)质量要求:按质按量。
(七)资质要求:具有相应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资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单位中标后严禁转包。甲方一旦发现转包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六、招标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
主办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76-8202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