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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光公众营销服务中心营业厅租入房屋的采购项目
未终止
:2026-03-16
正文
正文
关于龙光公众营销服务中心营业厅租入房屋的采购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关于龙光公众营销服务中心营业厅租入房屋的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大亚湾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为响应省市公司三维联动改革要求,结合大亚湾实际情况,2026年新增营服西区龙光公众营销服务中心。为更好承接客户服务及提升企业形象,拟租赁大亚湾西区西南大道88号龙光城北区120栋1层21、22号店铺用于开办龙光营业厅。租用面积113.67㎡,其中21号店铺面积58.69㎡,22号店铺面积54.98㎡。计划租期5年。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陈华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公示期自2026年03月17日至2026年03月19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文忠,18902661333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温天祥,13302335488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大亚湾分公司
日 期:2026年03月16日
直接采购附件
直接采购原因说明函.pdf
2026-03-16 09: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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