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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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价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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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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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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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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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100MW/200MWh(含)以上储能电力交易服务业绩,或1个不低于100MW装机容量的发电侧电力交易服务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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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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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良好,资产没有处于被冻结、接管等状态(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或2023年-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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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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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5)在“信用中国”( (6)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响应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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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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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储能电力交易或1个发电侧电力交易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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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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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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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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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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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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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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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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