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宁德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第三方技术监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宁德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第三方技术监管。
2、招标编号:ZHD【2026】NDCG-001 。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2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290000元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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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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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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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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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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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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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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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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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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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第三方技术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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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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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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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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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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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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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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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2)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5)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本项目: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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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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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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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未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2.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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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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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行业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由于本项目考虑到企业在新一年度的数据尚未发布,本项目中涉及的中小企业数据可选择依据2023年度或2024年度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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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03月16日起至 2026年03月23日止,北京时间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00 时 (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
7.2 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投标人在宁德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官网、、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获取项目信息,通过现场报名或者网上报名方式获取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进行办理。
(1)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我司办理的;
(2)异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者须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彩色扫描发邮件至2220614958@邮箱,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采购文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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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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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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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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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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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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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上注明项目编号,以便更有效地对投标保证金进行到账核实及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打款账户名称须与报名名称一致,不一致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注:投标保证金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汇达至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专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汇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系统到账的为准。)
9.投标截止
9.1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4 月07日09:30(北京时间)
9.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2幢2202开标室
9.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按规定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未按规定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7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2幢2202开标室
11.公告期限
11.1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2.采购人:宁德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8楼801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法:0593-2966656
13.代理机构: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2号(现代传媒港)2幢2202
联系人:小张
联系方法:0593-2732399、1730693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