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专业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1.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2.考生须在报考时确定报考类别为定向或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调取考生人事档案,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我校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30%,具体各专业定向就业博士生招生要求详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三、招生专业
学校招生专业为法学、数学、药学3个学术学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专业。具体专业方向详见《烟台大学2026年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方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两种选拔方式,“硕博连读”考生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50%,具体实施细则详见相关招生学院网站。
“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突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
“申请-考核”: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由招生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含笔试),择优录取。
五、报考条件
(一)“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药学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化学试剂过敏、嗅觉功能障碍者。
6.申请人原则上应为招生专业本专业毕业生(含应届)。为促进学科交叉,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可接受相近学科申请人的申请。
7.英语水平要求(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①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②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③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④通过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考试。
8.符合招生学院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二)“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除满足“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的1、2、4、5条规定外,还须满足以下选拔条件。
1.我校二年级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2.按培养计划完成研究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无补考或重修课程。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同一年级本学科(专业)排名前50%或所有学位课程成绩均在80分及以上。
3.硕士就读专业应与申请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博士阶段拟开展的研究课题应与硕士阶段的研究工作密切相关。
4.外语水平要求(须符合以下任一项):①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②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③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④以第一或第二(导师第一)身份,在本学科领域SCI/SSCI/A&HCI三区及以上英文期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1篇。
5.硕士期间学术成果要求(须满足以下任一项):①以第一或第二(导师第一)身份,在本学科领域SCI/SSCI/A&HCI/CSSCI(含扩展版)收录或同级别期刊上发表(含录用)学术论文1篇;②以第一发明人或第二发明人(导师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本学科领域授权发明专利1项;③以第一获奖人身份,在与本学科领域相关的各类综合性和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第二等次及以上奖项1项。
6.符合招生学院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六、报名办法
1.网报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3月30日,所有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