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2建设地点:靖江市季市镇横河村、廉尚村、庄帜村
2.3建设内容:横河安置地块规划一期10户,两幢5拼3层,联排住宅;廉尚安置地块一期安置15户,三幢5拼3层住宅;庄帜安置地块安置11户,两幢4拼三层与一幢3拼三层,联排住宅。
2.4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A3212821886000090001001
横河、廉尚、庄帜房屋建设项目
横河、廉尚、庄帜房屋建设项目
2896.44
2.7工期:150日历天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当月或上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投标成本预警价且低于投标报价平均值下浮3%的,评标委员会应直接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投标。
投标报价平均值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6家及以下时,其投标报价全部参与计算算术平均值;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7家时,去掉20%最低(四舍五入取整)和20%最高(四舍五入取整)投标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
☑是。□否。
(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初步评审
2.2.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投标报价:85分
☑信用评价分:4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85%,每5%为一个抽取幅度;
K1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
K2的取值范围为: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100%。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评分因素
页数要求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
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不得超过5页)
1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不得超过4页)
1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不得超过10页)
1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不得超过10页)
1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不得超过28页)
6分
注:每个评分点页数不得超过上述规定,页码每个评分点从1开始独立编制;不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个评分点为0分。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页数扣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2.3.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85分
2.3.4(4)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投标报价合理性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高于(不含等于,下同)招标控制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的。上述情况每出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1分
2.3.4(5)
其他
信用评价分数
信用评价分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信用评价分/100。
企业信用分执行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放的最新一次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公告。具体以投标截止日前(不包括投标截止日当日)最近时段公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为准。
投标人应及时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申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异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投诉。
4分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9.1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
靖江市季市镇府前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靖江市桃园路老年福利中心西隔壁一楼
联系人:
夏先生
联系人:
蔡艳
电话:
18762376937
电话:
13961072122
传真:
项目负责人:
邮编:
214500
传真:
电子邮箱:
2286510605@
邮编:
214500
电子邮箱:
932584369@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靖江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异议,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文件。
附件:招标文件-横河、廉尚、庄帜房屋建设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