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中诚电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输电线路综合在线监测装置询比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内蒙古中诚电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委托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中诚电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输电线路综合在线监测装置询比采购。
2、项目编号:MDXC-2026-002。
3、采购内容及范围:
标段
项目描述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价(元)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1
输电线路综合在线检测装置配件及其代工生产采购
台
1
80000
80000
2026年03月31日前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获取文件。从项目列表中选择投标的采购项目,并点击【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状态同步为已获取;下载招标、投标文件路径: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应答阶段->获取采购文件->获取记录及采购文件下载,勾选具体采购项目,并点击【维护谈判联系人】按钮,维护联系人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点击【IMPC文件打包】按钮和【下载IMPC包】按钮,下载IMPC包至默认路径,投标文件下载成功。(联系方式:如下网址:-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 00069689 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办理流程链接)
四、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7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使用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3.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响应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内蒙古电力投标工具,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5.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6年03月13日~2026年03月17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商务技术、经济标开标时间:2026年03月17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商务技术、经济标签到解密时间:2026年03月17日上午9:30 ~10:30(北京时间)
如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时限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可据实延长时间。
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如果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解密方式:
解密方式:远程解密,供应商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非招标项目-开启应答文件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提前6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如果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七、采购费用
(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缴纳,收取标准如下:
代理服务费参照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取费结果*折扣率,其中折扣率为60%(不按(内工建协〔2022〕34号文)文件注释第二条规定执行)。
备注:预算30万元及以下项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收费标准收取。
中标服务费交纳形式:电汇、银行转账、现金均可。
户名: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南门外支行
账号:150853350725
(2)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费: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乙方交易场所规定执行,有明确成交总价的项目,按最终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 系 人:董政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 A2 323号
联系人:安胜利、柏春婷、范格平、冯海君、高超放
联系电话:0471-3916980、18614839555、13245124552、15848144844
邮箱:sxzxn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