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宁波市江北区全媒体中心
项目名称:宁波市江北区全媒体中心广播电视播出业务委托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宁波市江北区全媒体中心广播电视播出业务委托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1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广播电视播出业务委托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81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宁波市江北区全媒体中心运营的江北频道和江北频率主要服务范围为宁波市江北区,同时因江北新闻、江北气象、游动字幕等时效性节目需满足应急要求,须要在宁波市区内配套专用基建设施,无法跨市域实施。
(二)宁波广播电视集团是宁波全市范围唯一拥有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许可的市级单位,为宁波市委、市政府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局级,是从事广播、电视、新媒体节目制作经营,节目传输覆盖建设管理经营等业务的综合性传媒集团,同时宁波广电集团搭建的“播出系统”是网络安全等保三级系统,安全播出质量、能力在浙江省前列。根据广电总局发布的《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等文件,宁波市江北区全媒体中心“播出系统”技术标准和安全播出要求均与宁波广播电视集团一致。
(三)宁波市江北区全媒体中心江北频道和江北频率从2019年以来由宁波广播电视集团负责播出,至今未出现安全播出事故、事件,合作期间双方建立了一套安全、高效、协同的播出机制,形成了成熟的应急处置体系,能确保江北频道和江北频率高质量、安全的播出。
鉴于上述原因,为做好宁波市江北区全媒体中心江北频道和频率的播出安全,宁波广播电视集团具有实现本项目的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宁波广播电视集团进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