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6年主网工程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C2026-ZB-ESDYJ-0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6年主网工程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招标项目资金详见招标公告附表,并委托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供电公司2026年主网工程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3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4服务期: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5本项目入围家数及分配比例: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需具备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其他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5)信誉要求:
①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车辆租赁:
(1)投标人具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投标人应为租赁车辆购买保险,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险种包含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和乘客),每座不低于30万元,所有座位均应投保。投标人须购买交强险及第三方保险且投保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承租方使用出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出租方负责及时办理保险赔偿手续(以保险单为准,投标人须附有效的保险单扫描件);
(3)出租方提供车辆租赁服务及其它服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提供准予备案通知书或小微型车辆租赁经营备案表或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
(4)主网工程投标人须具备40辆及以上数量的四驱越野车,且车辆符合上述(1)、(2)、(3)的要求。(车辆要求注册在公司名下,且提供自有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
(5)投标人须承诺如下:
①向承租方提供的所有车辆必须加装GPS定位系统;
②在严格遵守《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依法合规派遣驾驶员,驾驶员驾龄为3年(含)以上,驾驶员薪资、驾驶员伙食补助、驾驶员住宿费等差旅费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出租方按国家有关要求支付。驾驶员住宿费:业主项目部司机住宿由项目部负责提供,工程部司机住宿费由租赁公司承担,需满足随时调配、使用的要求。如司机与项目部人员一起吃住,则需向项目部每日提供伙食费50元。
③出租方承担所有租赁车辆租赁期间的有关车辆、驾驶员的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养费、车辆清洗费、车辆加油费、车辆年检费、车辆过路费、车辆GPS系统安装费等费用;
④承租方提出车辆更换时,出租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换;
⑤承租方在车辆租赁期限内严格遵守《鄂尔多斯供电公司工程建设部车辆管理办法》;
⑥出租方提供的车辆须与投标文件上一致,不得弄虚作假;
⑦出租方拟投入的租赁车辆在2026年3月27日之后已不在合同履约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注:成交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地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发票:成交人缴纳场地服务费后,拨打04723397260确认开票
其他要求: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对公转账
汇款时需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或项目名称简称或项目编号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联系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康巴什区
联 系 人:刘勇志
联系电话:0477-8598758
异议受理电话:15924403266
异议受理邮箱:zhaoweikog@
党风廉政监督电话:1394777665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孵化器A座701室
联 系 人:王永峰、孙静怡、乔旭、李荣、呼吉乐
联系电话:15661994860、15248494385、15049574337
邮 箱:763957215@
2026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