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设计、生产本次招标设备的资格和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控股投标人的母公司、投标人控股的子公司、与投标人同一集团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下同)为生产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等同);
(4)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制造相关资质,须持有A2级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资质范围覆盖本次设备制造要求;
(5)2022-2025年期间累计4项成套的旋转浓缩错流过滤设备应用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可核证材料;同时须具备完整的旋转错流设备生产线,需提供生产线布局图、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含设备型号、规格、购置发票)等可核证材料;
(6)供应商须熟练掌握过滤精度2-50μm、设计温度180℃、设计压力1.2MPaG条件下的密闭式错流过滤设备设计技术,能独立完成物料接触部分304不锈钢材质的选型、加工及装配,且具备非金属密封件(四氟、全氟醚等)的选型与适配能力,投标时须提交相关技术方案说明,明确包含材质选型计算、密封结构设计思路等核心内容;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重大伤亡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诉讼、行业重大质量问题、失信被执行人、关联失信等,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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