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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龙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指引〉的通知》(龙发改〔****〕***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发包行为,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加快工程项目建设,现对龙门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发包予以公告。一、项目名称:龙门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二、建设单位:龙门县交通综合事务中心三、项目地点:龙门县四、项目概况:龙门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本项目在利用原有公路的路基路面不变,维持原有公路的技术标准不变在现有安防设施的基础上,对以下排查出来的风险路段进行安防工程整治,其中:*、交通标志:对风险路段增设标志标牌,如在急弯路、回头弯、路口前后段增设标志,并在适当位置增加限速标志;*、交通标线:本项目线路交通标线主要为完善道路中心线;*、路侧护栏:根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D*******)相关规定,本次设计也对临水临崖位置补充设置了波形梁路侧护栏;*、本项目需对于路侧险要但无法实施波形护栏的路段,采用示警桩警示,用于提醒车辆驾驶员,该项目暂定建安费为**.****万元,含安全生产费*.****万元(待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建安费后结合报价下浮率作为最终合同价,签订补充合同)。五、质量和工期要求:工程质量合格及以上;工期为**个日历天。六、意向承包人资格要求:(一)本次发包接受联合体承包;要求意向承包人必须是守信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故意违约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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