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等级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评定: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21 年 2 月至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 1 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2 拟任项目经理的最低资格要求: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公
路工程专业),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
经理;在近五年内(2021 年 2 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
经理身份至少承担过 1 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3 拟任项目总工的最低资格要求: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持
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工;在近五年
内(2021 年 2 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总工身份至少承
担过 1 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4 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审计部门出具的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 1 年的应提
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 2024 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
1。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
时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系统将由“信用中国”网站页面跳转至“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页面)及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3.8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
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的综合考核定级中被评为
D 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