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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海南 |
发布时间: |
2026-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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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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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五指山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海南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拟对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NZD-2025-198-1)所需的服务组织单一来源采购工作,兹邀请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单一来源供应商进行密封响应,有关事项如下: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报价要求、最高限价及其他说明等:1、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项目;2、报价要求及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50000.00元(以据实发生量为准),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形式;3、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3 年;4、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预算金额:人民币450000.00元。三、单一来源供应商: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采购代理机构在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核查供应商的);3.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格式可自拟);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7.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资质,且具有中药颗粒生产范围,同时若为省外生产厂家应当报海南省药监局备案;供应商若非生产厂家,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资质,且具有中药颗粒经营范围。五、采购文件的获取: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2月27日至2026年03月02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地点:海口市大英山东一路7号国瑞城雅仕苑 1栋 2 单元 1802 室;3、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4、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保证金:不作要求;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协商时间及地点:1、递交时间:2026年03月04日08:30至0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2、协商时间:2026年03月04日09:30(北京时间);3、协商地点:海口市大英山东一路7号国瑞城雅仕苑 1栋 2 单元 1802 室。七、其他: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体为:《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五指山市中医医院地 址: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10号电 话:0898-86622190 联系人:梁主任代理机构:海南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海口市大英山东一路7号国瑞城雅仕苑 1栋 2 单元 1802 室电 话:898-65250316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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