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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FJ2501161-03SGGH桩基工程最高限价公示
公告名称:
JBFJ2501161-03SGGH桩基工程最高限价公示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6-02-27
详细内容:
澄清修改公告









(江北分中心) 南京江北新区无人机制造共享工厂项目桩基工程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JBFJ2501161-03SGGH











项目名称:



南京江北新区无人机制造共享工厂项目桩基工程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2月26日 18: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一、答疑澄清

1、请问是否需要制作围挡?

回复:制作围挡不在本次合同范围内。

2、请问清单中试桩是否为工程验收检测试桩?

回复:是,检测桩点位需随机确定。

3、招标图纸中标注试桩为3根,但未明确试桩桩长,招标清单中每栋厂房的试桩工程量为93米,清单特征描述中亦未明确桩长,如按图纸中的3根计算,单根试桩桩长为31米,请贵司确认。

回复:项目特征描述了有效桩长28m。清单总工程量为考虑满足检测要求,估算桩顶标高施工至地面的长度,每根桩长不一定相同。

4、施工现场可供桩基施工的网电大小是多少?

回复:施工现场提供630KVA箱变一台。

5、本项目暂列金额为:388000元。

6、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中桩型规格按国标写的,仅供参考,实际施工选型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7、请贵司明确本项目的公证费和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回复:综合服务费按宁价费【2014】262号文件标准执行,具体请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收费标准栏目。公证费由招标人支付。

8、现场是否已通电,如有,可提供施工单位使用的电量是多少?

回复:施工现场提供630KVA箱变一台。

9、招标文件工期45天,是否只是试桩与工程桩的施工时间,不含桩基检测?

回复:是的。

10、本次工程桩原材检测及高应变、静载试验由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负责,报价是否需要考虑此费用?

回复:材料检测及桩基检测由建设单位委托机构进行检测,相关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承包人须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及检测单位开展工作。

11、请问本项目现场提供多大的国电施工电源容量用于桩基施工?

回复:施工现场提供630KVA箱变一台。

12、请问本项目清单及图纸内的试桩,是否指设计试桩?是否需要在设计试桩施工完成并静载检测后再行工程桩施工?

回复:本项目设计试桩已施工结束,正在进行静载检测,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桩需要在设计试桩施工完成并静载检验后施工。

13、请明确桩基检测时所需的挖机、钢板、临时道路等额外措施均由检测单位自行考虑。

回复:由检测单位考虑。

14、清单中试桩比工程桩桩长增加3m,然图纸中未有,请明确。

回复:项目特征描述了有效桩长28m。清单总工程量为考虑满足检测要求,估算桩顶标高施工至地面的长度,每根桩长不一定相同。

15、请明确方桩材料抗弯破损所需的材料费按实签证,检测费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并支付至检测单位。

回复:检测所需的的材料费均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结算。检测费由建设单位支付给检测单位。

16、合同条款中:“中标后做好相应的围挡工作,围挡的标准严格按照图集施工且符合当地围挡要求”,本项目为分项施工招标,清单无单独围挡施工,且清单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远不能覆盖围挡费用,建议请建设单位对此条款删除。

回复:围挡不在本次项目合同范围内,合同要求会做相应调整。

17、招标清单内项目特征描述采用国标方桩,然图纸中又有企标,请明确本项目招标统一采用国标标准投标。

回复: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中桩型规格按国标写的,仅供参考,实际施工选型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二、修改澄清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中第4款“公证费和交易服务费”修改为:

(1)公证费支付方式:招标人支付。

(2)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由双方按规定缴纳。上述费用请投标人在报价时自 行考虑并综合包含在报价中,不单列,结算不调整,招标人不补偿。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中第7款内容删除。

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中增加:7、异议受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材料品牌要求已同步在招标文件第五章中予以补充。

5、施工合同专用条款“22补充条款”中删除:(9)中标后做好相应的围挡工作,围挡的标准严格按照图集施工且符合当地围挡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2日 10:15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新明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科创大道9号A1栋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6幢14层





















联系人:

霍工















联系人:





艾庆翔





















电话:

025-57673953















电话:





1855181030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 025-88029903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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