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询价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萝岗街道办事处
2.项目及概况:
2.1项目概况:为推动河长制的各项工作抓实再抓牢,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水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全力提升水生态环境,进一步落实河长制,拟通过询价采购方式确定我街河涌及小微水体巡查管理服务项目的服务单位。
2.2项目编号:LGJD-2026-0203
2.3工作内容: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配合采购人对其辖区内南岗河、天窿河、四清河、大坑涌流经萝岗街辖区内的河段以及辖区内15个小微水体进行日常巡查管理。
主要包括:
(一)日常巡河和小微水体巡查。派出人员在采购方相关部门指导和调遣下定期对辖内河道、水体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协助职能部门进行处置。
(二)协助进行排水户巡检和小微水体整治,对辖区内所有小微水体进行全面摸查,摸清黑臭小微水体分布情况及产生原因,实现小微水体污水无直排、水面无垃圾、水质无黑臭的“三无”目标。
(三)督促河道周边的绿化管养、协助开展“四洗五清”行动,实现河涌绿化管养全覆盖,河涌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河涌水干净,河涌景观美等目标。
(四)河道水务相关档案整理。如实填写巡查记录表、问题处理情况记录表,及时处理和上报问题并按“一河一册”装订归档。
2.4项目预算:198800元。
2.5资金河涌巡查工作经费148400元及街道机动财力50400元。
3.采购方式:询价
3.1询价单位:拟邀请1.广州菁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广州湘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3.广州诚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参与项目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针对本项目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4.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4.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4.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