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名称为:赣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第一批碎石材料采购项目(赣县基地),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询价人及合同签订人为:赣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材料名称
| 赣县基地
预估数量(吨)
| 控制单价
(元/吨)
| 控制金额
(元)
| 备注
|
1
| 5~10mm玄武岩
| 9737.03
| 105.82
| 1030372.51
| 1.控制单价及控制金额为不含税价。
2.签订单价合同,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
2
| 10~15mm玄武岩
| 8376.23
| 105.82
| 886340.13
|
3
| 0~3mm石屑
| 8490.66
| 54.36
| 461550.63
|
4
| 0~5mm碎石
| 19307.57
| 54.36
| 1049555.76
|
5
| 5~10mm碎石
| 8084.55
| 54.36
| 439474.57
|
6
| 10~15mm碎石
| 10362.39
| 64.07
| 663903.24
|
7
| 15~20mm碎石
| 14638.97
| 64.07
| 937897.49
|
8
| 20~30mm碎石
| 3279.11
| 64.07
| 210087.80
|
9
| 机制砂
| 1510.50
| 64.07
| 96775.54
|
10
| 片石
| 8267.12
| 62.13
| 513609.68
|
11
| 120目矿粉
| 4211.60
| 144.65
| 609212.44
|
合计
| 96265.73
| | 6898779.78
|
注:本次采购的材料包含上表要求的全部内容,上表所列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作为共同报价基础,不作为结算依据,实际采购数量可能存在偏差,报价人应充分理解并考虑实际采购数量的不确定性风险谨慎报价,结算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报价人需结合交货地点及运距综合报价。
(二)采购要求
1、质量要求:
(1)货物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如有国家标准的则按国家标准执行,如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如报价人提供了样品的则应符合样品标准,且同时应满足询价人的要求。
(2)如货物按通常标准有相应检验证明和货物合格证的,报价人应随同货物一同交付给询价人。
(3)如货物涉及需要安装、调试的,则安装、调试工序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及设计图纸(如有)要求进行作业。
(4)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 备注
|
1
| 粗集料
| 上面层粗集料采用玄武岩石料,下面层、上基层粗集料采用砂岩等石料,粗集料质量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表4.8.2和表4.8.5的规定,沥青混合料用粗集料粒径规格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表4.8.3的规定。
| |
上下面层、上基层粗集料质量技术要求
|
指标
| 单位
| 技术要求
|
上面层
| 下面层/上基层
|
石料压碎值
| %
| 不大于 26
| 不大于 28
|
洛山矶磨耗损失
| %
| 不大于 28
| 不大于 30
|
表面相对密度
| | 不小于 2.60
| 不小于 2.50
|
吸水率
| %
| 不大于 2.0
| 不大于 3.0
|
与沥青的粘附性
| 级
| 不小于 5
| 不小于 4
|
坚固性
| %
| 不大于 12
| 不大于 12
|
针片状颗粒含量 其中粒径大于9.5㎜ 其中粒径小于9.5㎜
| %
%
%
| 不大于 15
不大于 12
不大于 18
| 不大于 18
不大于 15
不大于 20
|
水洗法<0.075㎜颗粒含量
| %
| 不大于 1
| 不大于 1
|
软石含量
| %
| 不大于 3
| 不大于 5
|
石料磨光值
| PSV
| 不小于 42
| 不小于 42
|
2
| 细集料
| 上面层细集料采用玄武岩轧制的机制砂,下面层、上基层采用砂岩细集料。细集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杂质并有适当的颗粒级配,其质量符合下表的规定。 细集料规格应根据集料种类分别满足《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表4.9.3和表4.9.4的规定。
| |
沥青混合料用细集料质量要求
|
指标
| 单位
| 技术要求
|
表面相对密度
| | 不小于2.5(玄武岩2.6)
|
含泥量(小于0.075㎜颗粒含量)
| %
| 不大于 3
|
砂当量
| %
| 不小于 60
|
3
| 矿粉
| 沥青混合料的矿粉必须采用强基性岩石等憎水性石料磨细得到的矿粉,原石料中的泥土杂质应除净。矿粉应干燥、洁净,能自由地从矿粉仓流出,其质量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表 4.10.1 中高速公路及一级路的规定 。
| |
4
| 片石
| 岩种最好为花岗岩、石灰石岩,不能为山片石。石料应质地坚硬,强度不低于30Mpa,岩种应符合设计要求,无风化、裂缝;毛石中部厚度不小于200mm;料石的加工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污垢、水锈使用前应用水冲洗干净。
| |
上表所列技术指标必须全部满足,报价人必须提供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含岩性鉴定报告、集料试验报告)且必须经询价人认可。
2、供货地点:兴赣高速南塘收费站旁赣县养护应急综合基地
3、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供货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止,以先到者为准。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供货时间可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供货分批次供货,具体以询价人通知的供货时间为准。工程开工前,报价人在收到询价人通知(电话、、信息等)后48小时内到货。如逾期,自逾期之日起按10000元/天向询价人支付违约金,当延期供货达到5天时,询价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4、其他要求:
(1)报价人供货时应提交满足上述质量标准的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作为验收时的参考,但并不意味着询价人对货物的认可。未提交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询价人可以拒收。
(2)报价人应承担因其服务、产品质量等因素导致询价人或第三方的损失,上述损失一旦发生,询价人有权在向报价人的任何一批支付款中直接扣款,并追究其责任。
(3)询价人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前将有权对报价人的“三保能力”等相关要求进行调查,如发现中标人弄虚作假,询价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三、询价控制价上限及报价要求
1、本项目询价的控制价上限总金额为(不含税):人民币陆佰捌拾玖万捌仟柒佰柒拾玖元柒角捌分整(¥6898779.78元)。
2、报价人的报价(不含税)不得高于上表所列(采购内容)单价和总价的限价,否则视为不响应询价文件,而被询价人拒绝,否则视为不响应询价文件,而被询价人拒绝。
3、本报价包含实施和完成项目所需的材料、运输、过路费、装卸、质检(自检)、管理、保险、利润等一切费用,询价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四、询价保证金
1、本项目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肆仟贰佰元整(¥124200.00元)。
2、询价保证金采用现金、银行转账或保函形式须在递交报价文件前一日(2025年6月23日下午17点30分)实际到账为准。
账户名:赣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94703020088
3、报价人可以转账或保函形式提交询价保证金。采取现金转账的须在上述截止日期到账为准,如采用保函则保函原件应密封在一个单独的封套内(保函形式:银行保函、财务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函、第三方担保公司保函),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在递交报价文件时一并递交给询价人,逾期不予受理。并备注“2025年度第一批碎石材料采购项目(赣县基地)”询价保证金,如未按上述两个方式提交询价保证金,询价人有权拒绝其报价文件。
4、询价保证金必须按上述的时限、密封要求递交,否则其询价保证金无效,询价单位有权拒绝其报价文件。
5、询价保证金的退还:待询价结束且报价人未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如是保函需退还的可当场退还,如是转账在询价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选单位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一次性退还,如中选单位拒绝签订合同,询价人有权拒绝退还中选单位的询价保证金。
6、若报价人在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后要求撤回报价文件、拒绝二次报价或出现第二轮报价高于第一轮报价的情况,询价人有权拒绝退还报价人的询价保证金。
五、履约担保
1、在询价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14天内成交人应向询价人提交履约担保并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2、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银行保函、财务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函、第三方担保公司保函)或现金保证金。
若采用银行保函,出具履约保证金的银行级别:成交人所在地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以上级别且具有相应担保能力;
若采用财务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或第三方担保公司保函,应经合同签订人认可;
若采用现金,成交人应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一次性转入合同签订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内(退还时不计利息)。
3、在供货完成并经询价人验收合格且无遗留问题后30天内将履约担保无息退还成交人。
4、履约担保采用本询价文件中履约担保的格式。
六、货款结算、付款方式及质保金
(一)实际支付按验收合格的实际采购数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