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北门桥6号、8号楼、唱经楼3号、5号、7号楼、估衣廊28号高层住宅楼消防隐患整改项目施工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北门桥6号、8号楼、唱经楼3号、5号、7号楼、估衣廊28号高层住宅楼消防隐患整改项目施工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5-05-23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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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门桥6号、8号楼、唱经楼3号、5号、7号楼、估衣廊28号高层住宅楼消防隐患整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3201001831001245001001
Title
第一章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北门桥6号、8号楼、唱经楼3号、5号、7号楼、估衣廊28号高层住宅楼消防隐患整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XWFJ2500753-01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门桥6号、8号楼、唱经楼3号、5号、7号楼、估衣廊28号高层住宅楼消防隐患整改项目已由南京市玄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北门桥6号、8号楼、唱经楼3号、5号、7号楼、估衣廊28号高层住宅楼消防隐患整改项目(项目审批文号:玄发改[2025]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玄武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玄武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玄武区北门桥路10号唱经楼西街7号估衣廊路28号
2.2 招标范围:北门桥6号、8号楼、唱经楼3号、5号、7号楼、估衣廊28号高层住宅楼消防隐患进行整改。新做消防控制室内设备,新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末端设备以及消防联动设备;新做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疏散灯具;新做喷淋泵系统,新做消防栓系统,新做消防泵及消防供水管网,维修泵房、消防水池等;新做机械排烟系统及设置独立的排烟机房,恢复正压送风系统;清理现场走道内货物,使其不影响走道使用等。北门桥高层6号建筑面积1.83万平方米、高层8号1.291万平方米;唱经楼高层3号1.584万平方米、5号1.579万平方米、7号1.41万平方米;估衣廊28号2.537万平方米,综上总建筑面积为10.231万平方米,涉及现有住户1376户。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6053500.00元
2.5 工程规模:北门桥6号、8号楼、唱经楼3号、5号、7号楼、估衣廊28号高层住宅楼消防隐患进行整改。新做消防控制室内设备,新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末端设备以及消防联动设备;新做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疏散灯具;新做喷淋泵系统,新做消防栓系统,新做消防泵及消防供水管网,维修泵房、消防水池等;新做机械排烟系统及设置独立的排烟机房,恢复正压送风系统;清理现场走道内货物,使其不影响走道使用等。北门桥高层6号建筑面积1.83万平方米、高层8号1.291万平方米;唱经楼高层3号1.584万平方米、5号1.579万平方米、7号1.41万平方米;估衣廊28号2.537万平方米,综上总建筑面积为10.231万平方米,涉及现有住户1376户。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一级(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企业自2020年05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8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仓储除外)的消防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请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3.5“资格审查资料”所规定的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选择相应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此规定要求上传的,或者未及时更新对应库中所需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通过;2、投标人请将最新版本的相关证书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一旦发现证书失效,本次投标无效;3、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附录中要求的承诺书格式,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及资格审查承诺书”,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核不通过;4、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6、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7、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投标人须将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编入投标文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8、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9、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4年11月-2025年04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10、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承诺书):(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或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提供承诺书至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将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6-05 09:45: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是否两阶段评标:否;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基本要求评标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5、企业资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详细评审
条款号
量化因素
量化标准
2.1.2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1)投标报价:100.00 分
2.1.3
评标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
1、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范围
当满足2.1.1条的投标人超过80家(不含)时,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A(报价平均值A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开标时从以下2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 当满足2.1.1条的投标人不足80家(含)时,对所有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开标时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
2、评标基准价的算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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