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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公告廊坊市国道京抚线(G102)北京三河界至三河东环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等5项路面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北省廊坊市公告廊坊市国道京抚线(G102)北京三河界至三河东环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等5项路面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5-05-20
详细内容:



廊坊市国道京抚线

(G102)北京三河界至三河东环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等5项路面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廊坊市国道



















抚线

(G102)北京三河界至三河东环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方案已由







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冀公路

[2025]70号



















冀公路

[2025]









148

















批准,项目业主为







廊坊市公路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廊坊市公路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施工图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廊坊。









2.1.2建设规模









及内容











本次项目包含

廊坊市国道京抚线

(G102)北京三河界至三河东环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廊坊市国道京澳线(G105)霸杨线交叉口至胜芳桥段预防养护工程、廊坊市国道京环线(G112)霸州县城东至霸州县城西段预防养护工程、廊坊市省道廊涿线(S371)固安东环至廊坊保定界段部分路段预防养护工程



















廊坊市国道

G105

京澳线大城县城南至廊坊沧州界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











5项路面养护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1.3设计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









之日起至工程









竣(交)工验收









结束



















2.2招标范围:

廊坊市国道



















抚线

(G102)北京三河界至三河东环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等5项路面养护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技术交底、招标与施工配合、

竣(交)工验收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满足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3.1.2业绩要求:





满足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3.1.3信誉要求:





满足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满足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3.1.5



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





本公告

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名

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





)本公告新增

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





2











5







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人,请于

202





5











5











20







9时至202





5











5











26







17时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





平台

”廊坊市,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





5











6











10







9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hebei.gov.cn/)、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http://ggzy.hebei.gov.cn/hbjyzx/)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异议说明彩色扫描后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交,提交后电话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联系人:陈景兵0316-233617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邢浩





0316-2668393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10





.1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10





.2 电话:



0316-2122711



10





.3 电子邮件:



lfsjglk@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

/供应商。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收费





12.联系方式













人:廊坊市公路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河北众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廊坊市新华路

80号











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西昌路

288号金昭大厦A座一层103室







邮政编码:



065000





邮政编码:

065000











人:陈景兵











人:邢浩、于璇











话:



0316-2336177









话:

0316-2668393











真:



0316-2332185









真:

0316-2668393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langfangzhongrui@126.com







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

1号楼2层





电话:

0316-2920616







附件

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1





资格





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5年内(20





20











5







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

1年(202





4











5







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

5年内(20





20











5







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负责过1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附件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数量较多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设计服务周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未提出分包计划。









7)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



)技术建议书(暗标)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0.2

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报价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





(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45













主要人员:

20分











绩:

25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

=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3.9.1







评标结果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3名。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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