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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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江苏徐州市铜山区徐钢集团备品备件仓库
二、保证金额度:50000元
三、商务条款:
招标要求:中标后弃标,扣罚5万元投标保证金;跟标后弃标,扣罚2万元投标保证金。
扣款标准:总单价以符合合同质量要求为基准,如不符合同质量要求,可作让步接受降价处理(但各项指标必须满足生产环境质量要求):
1、C<92.00%,以C=92.00%为基准,C每降0.01%,减价2.20元/吨;C<90.00%,按不合格品处理,如无法退货, 以C=92.00%为基准,C每降0.01%,减价10.00元/吨。
2、S>0.10%,以S=0.10%为基准,每升0.01%,减价8.00元/吨;S>0.20%,按不合格品处理,如无法退货, 以S=0.10%为基准,每升0.01%,减价40.00元/吨。
3、Ad>2.00%,以Ad=2.00%为基准,每升0.01%,减价0.80元/吨;Ad超过3.50%,按不合格品处理,如无法退货, 以Ad=2.00%为基准,每升0.01%,减价4.00元/吨。
4、Vdaf>1.50%,以Vdaf =1.50%为基准,每升0.01%,减价0.80元/吨;Vdaf超过2.50%,按不合格品处理,如无法退货, 以Vdaf =1.50%为基准,每升0.01%,减价4.00元/吨。
5、水分>0.5%,超出0.5%的部分,在结算时扣除其水分吨位。水分>2.0%,按不合格品处理,如无法退货,超出0.5%的部分,在结算时3倍扣除其水分吨位。
6、0.3~3mm的粒度<95.0%,小于95.0%的部分不计价并不退货,在结算时扣除其吨位。
包装事宜 运输过程必须有防雨,防潮措施。采用吨袋(标准双层、内塑外编)包装,小袋10kg/袋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卖方发货后,买方验货并检验结果报出后,买方办理结算清单。卖方对结算清单无异议,卖方凭有关原始凭据及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等向买方办理结算。货到付款70%,余款票到7天后付清。
违约责任 1、如到货为不合格品,原则上作退货处理,退货费用及损耗由卖方承担。如无法退货,则在原降价基础上,进一步协商降价处理。造成买方其它损失的,其损失由卖方承担。
2、一方或双方发生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民法典》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承担责任。
3、卖方发货必须确保完成合同发货量的90%,否则每吨降价50元。经买方同意可以超发。到期日最后一天以买方规定进厂时间为准。
四、技术条款:
要求:国六车辆
质量标准:标 准 号YB/T192-2015,C≥92.00%,S≤0.10%,Vdaf≤1.50%,Ad≤2.00%,N≤300ppm,水分≤0.5%,粒度要求0.3~3mm≥95.0%,<0.3mm和>3mm≤5.0%。补充 说明 1、不得将高低牌号的增碳剂混堆及发运
2、使用过程中出现烟大、污染严重等情况,经双方确认,对剩余货物全部作退货处理,退货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新供应商需评分满60分,提供近一年同类产品1千万以上发票,参与投标需缴纳5万元投标保证金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报价保证金必须于报价前从报价单位电汇到公司以下银行帐户: 户名:江苏徐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106 0211 1921 0038 31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徐州市泉山支行【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QQ:2041 408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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