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 2041 408 252】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车辆段2025年轨道车委外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FWTPZDXJW-0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峪关车辆段2025年轨道车委外年修项目,招标人为兰州局集团公司嘉峪关车辆段,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用户需求书)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金额/元(含税)
备 注
1
嘉峪关车辆段2025年轨道车委外年修
GCY-300
台
1
135364.00元,税率为13%(其中GCY-300轨道车服务费22000.00元,JN5-9轨道车服务费25000.00元)
不含发动机检修
JN5-9
台
1
含发动机检修
投标保证金:27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轨道车维修资质。
3.3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3.4投标人须提供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5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查询截图、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截图、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模块的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报价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近1年对“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1年对“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等内容,确保近三年内没有虚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它投标人资质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4.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4日20时00分至2025年5月19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线上方式进行公开报名、获取标书。
4.2投标人均可通过公开报名方式于2025年5月19日20时00分前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电子版、标书费回执单扫描电子版发送至ljgsfwzc@163.com,逾期发送、未发送指定邮箱或者未按照要求发送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类型: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4.4谈判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内容
项目须缴纳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与标书费必须分开交纳,交纳形式采用保函或银行转账。标书费、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汇入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及个人汇款):
单位名称: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620000710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104073832414
5.谈判文件的递交
5.1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72号金轮宾馆13楼)。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形式函告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5年5月2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谈判,开标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城关区和政路72号金轮宾馆13楼。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95306.cn/)上发布。上述各项时间及开标地点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公司嘉峪关车辆段
地址:甘肃省嘉峪市嘉峪关车辆段
联系人:师工
联系电话:1889380901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383号金轮大厦
联系人:薛工
电话:0931-4926017
电子邮件:ljgsfwzc@163.com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纪检监督电话:0931-4926168
9. 异议受理方式
9.1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
徐工 电话:0931-4950760 邮箱:ljgs291776015@163.com
9.2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须知:
9.2.1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2.2 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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