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石油华北石化炼油四部HB20G复配抗氧剂(2025)框架采购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河北省中石油华北石化炼油四部HB20G复配抗氧剂(2025)框架采购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5-05-14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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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日期:2025-05-14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华北石化生产成本项目-炼油四部聚丙烯装置HB20G复配抗氧剂(2025)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2025-0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北石化生产成本项目-炼油四部聚丙烯装置HB20G复配抗氧剂(2025)框架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生产真空吸塑牌号HB20G复配抗氧剂。
2.2、招标范围为:真空吸塑牌号HB20G复配抗氧剂约15吨,实际需求量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3.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最高投标限价
(单价,元/吨)
1
复配抗氧剂
吨
70000
注:1.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含13%增值税,含单项产品原料费、生产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等交付用户使用的全部费用。
2.4.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07月31日。
2.5.交货时间和地点: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到货,交货地点为河北省任丘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任丘物流仓储中心。
2.6.包装标准及具体要求:包装标准及具体要求:绿色环保包装。产品采用纸箱内衬聚乙烯袋包装,每袋25公斤,每箱1袋,即每箱净重25kg;产品包装箱上应进行明显标志,标明产品名称、批号、净重、生产日期、生产厂名、厂址、贮存期。产品打托,500公斤/托。
2.7.验收方式:根据签订的技术协议,招标人按批次对产品进行检验。
2.8.付款方式:本项目按照代储代销进行管理,按中标单价签订框架合同执行,结算数量按照招标人实际消耗数量季度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挂账支付,每次付款扣10%的质保金,合同履行结束后按照华北石化公司质保金管理办法办理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2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2.1资质要求:
3.2.1.1具有合格有效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的制造商,须提供法人授权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2.投标方需要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投标方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生产厂房证明材料及生产设备清单,招标人保留现场考察权利);
②投标产品为投标方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的,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以及与投标公司相关联的证明文件。
③投标产品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3.2.1.3.必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复配抗氧剂(八位码为13030120)一级供货商,投标时提供能源1号网资质截图(状态为正常);截图真实有效,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截图资质可以进行核查,核查不一致的将会否决投标,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能源一号网(电子采购系统2.0)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3.2.2财务要求:
(1)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影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2.3业绩要求:
(1)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须提供国内液相环管法聚丙烯装置真空吸塑类产品用复配抗氧剂的成功应用业绩1个,提供的业绩应同时附供货合同和发票,发票提供扫描件的同时,也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截图,必须清晰可见(价格除外),否则不予认可,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方为有效业绩。
3.2.4信誉要求:
(1)“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址截图;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截图;
(3)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2.5其他要求:自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所投产品使用过程中没有质量问题,所提供的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19日17时3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缴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并请在开标当天将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到工作人员邮箱,若交易平台与承诺书内容不一致,以承诺书内容为准进行开票;若未按时提供开票信息承诺书,将按交易平台信息开具发票,开票信息错误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05月2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后,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265010019;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注: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同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是否成功递交保证金,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选择“电子招标平台”)进行解决。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以下信息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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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外网)(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内网)(http://bidmanage.cnpcbidding.cnpc)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8.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电话:0317-2735028
招标代理机构:大港油田招标中心(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邮编:300280
单位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
地址:涿州市双塔区办事处甲秀路东安社区(物探局五号院)科技楼B座
联系人:刘国栋、郑爽邮箱:zhengshuang518@126.com
电话:/手机:18622828616、13011269782
异议受理部门: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022-25913358
邮箱:zhengshuang518@126.com、liugdong@petrochina.com.cn
2025年05月13日
附件:公告附件-开票信息承诺书.xls
附件:平台操作指南(1).zip
附件:投标人投标特别.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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