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保证金:详见出租明细 交纳截止时间:2025-06-05 09:00,以具体到账时间为准,超时到账不予受理。 交纳方式:网银、电汇等;按竞价系统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法: 1、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国有资产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可以办理保证金转成交价款手续,保证金所产生利息退还受让方,具体到账时间及利息以银行系统为准。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违约,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并优先作为交
易服务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交易服务费的,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权保留追诉的权利。
(1)在竞价阶段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
(2)报价后单方违约的(包括但不限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未按约定时限及条件签署《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等行为);
(3)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国有资产房屋租赁合同》或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4)其他违反本公告及附件、交易相关文件、《协议书》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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