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E1300000271006123001B01,
【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19】1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石家庄水文勘测研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石家庄水文勘测研究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建设工程施工;(2)项目概况和建设规模:新建实验大楼1722.64平方米(其中实验室1604平方米、地下车库118.64平方米);实验室标准化装修1604平方米(包括地面、墙面、吊顶、隔断、门、窗、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纯水制备系统、供配电系统、温控系统、废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通风系统、气路系统、净化系统、安防系统各1项),地下车库装修118.64㎡;原车库入口拆除及顶板加固1项;室外附属工程新建化粪池、站院硬化、绿化、车辆出入管理系统(含起落杆)、电动伸缩门、电动卷帘门(含车辆识别系统)各1项,实验室仪器台柜。建筑层数为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16.4米(3)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正定新区;(4)项目性质:新建;(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注:投标人需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免费注册,之后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登陆“投标管家”—加入我的项目后进行投标文件制作。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客服电话:400-0311-616。投标人请及时办理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2.2招标范围: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建设工程施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提别: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登录(http://110.249.147.67/G2/),“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河北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攻城;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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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12 09:00至2021-05-19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招标公告下方“招标文件及附件”处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6-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石家庄水文勘测研究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水产西街24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高文志
| 联系人: | 曹新颜、贾艳军 |
电话: |
0311-85510865
| 电话: | 15373945737、0311-86958907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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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cxy1223@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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