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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海大道(嘉成路-湟村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HHDD-JC-SJ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海大道(嘉成路-湟村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武发改复[202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州市武进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常州市武进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花海大道(嘉成路-湟村线)工程起于嘉成路,顺接现状花海大道,往南下穿苏南沿江城际铁路后上跨沪武高速,终于湟村线。该路段全长约7.73km,本次实施6.8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沿线设置桥梁9座,按公路-Ⅰ级标准设计。
本次招标范围:花海大道(嘉成路-湟村线)合同段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路线、路基、路面、排水、桥涵、交安、照明)及概预算、老路检测、老桥检测、管线物探、工程勘测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参加施工和监理招标的标前会并负责现场考察的工程介绍,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a.初勘、初测、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
b.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
c.协助发包人做好方案审查、报批、施工招标、施工配合及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等工作。
后续服务包括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设计交底、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配合交(竣)工验收、配合业主办理后续省道报批手续等相关工作。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测)成果、初步设计相关文件;
(2)初步设计审查后7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
(3)初步设计获批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
(4)施工图专家审查会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修改,提交施工图设计终稿。
(5)施工期间设计单位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现场服务。
质量等级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按要求取得批复文件并根据招标人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及时提供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必须为勘察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否则取消所有涉及的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资格;
②联合体成员中的工程勘察单位应配备一名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作为勘察负责人(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且必须写入联合体协议书中。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联合体双方均做要求)(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3)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信用等级(勘察设计)被评为B级及以上级别,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联合体双方均做要求)。
(4)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方面(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甲级设计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5)工程设计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6)投标人自2016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一级及以上级别公路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①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仅对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评审;②如投标人提供的工程业绩为联合体形式,则投标人必须为该工程业绩的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自2016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级及以上级别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①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仅对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评审;②如投标人提供的工程业绩为联合体形式,则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工程业绩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8)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双方均做要求)。
(11)投标人不存在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无行贿承诺书。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含平台费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武进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中吴大道1289号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1102室
联系人:龚俞 联系人:孙娇、徐萍
电话:0519-86712615 电话:0519-81182336-811
邮箱:794690438@qq.com
9.其他
9.1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售后不退。
9.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8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若以联合体投标,应以联合体牵头人预约(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69012863。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9.3本项目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4日上午9:00时。招标人定于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若出现在规定时间未上传或未解密的情况,投标人自行负责。
9.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5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二次开标会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的解密,若出现在规定时间未上传或未解密的情况,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包括一次开标和二次开标)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9.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9.7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9.8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9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但联合体各方均需填报并生成投标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