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相关媒体开展打击传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5月10日 15:48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相关媒体开展打击传销项目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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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区域 | 廊坊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10日 15:4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5月11日至2021年05月2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5月24日 14: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
预算金额 | ¥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班玉峻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33167755 |
采购单位 |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廊坊市光明西道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6-2282031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金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第八大街西区6-1-1403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833167755 |
项目概况
通过相关媒体开展打击传销宣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131*****02062301
项目名称: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相关媒体开展打击传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应当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原件;(3)投标保证金相关缴纳凭证资料在投标时作为必须提供的投标资料组成部分,并作为存档资料;(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6〕 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1日至2021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廊坊市光明西道
联系方式:0316-2282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金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第八大街西区6-1-1403
联系方式:158*****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班玉峻
电 话:15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