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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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星二号煤矿煤泥棚工程施工项目
银星二号煤矿煤泥棚工程施工项目
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银星二号煤矿煤泥棚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国家能源局以国能发煤炭2017【7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银星二号煤矿煤泥棚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银星二号煤矿煤泥棚工程施工项目 。
2.2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白土岗乡海子井村银星二号煤矿 。
2.3建设规模:煤泥棚为单层门钢结构,外墙标高1.2m以下为240烧结煤矸石页岩实心砖,1.2米以上为防风抑尘网,建筑面积约为3394.94㎡,建筑基底面积3394.94㎡,建筑高度为12.45米(柱顶)、13.875米(坡屋面一半)。
本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建筑工程等级,中型;结构形式,门钢结构;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 。
2.4建设投资: 495万元 。
2.5计划工期: 120 天(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开始工作时间: 2021 年 6 月 15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1 年 6 月 20 日;
交工日期: 2021 年 10 月 20 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煤泥棚为单层门钢结构,外墙标高1.2m以下为240烧结煤矸石页岩实心砖,1.2米以上为防风抑尘网,建筑面积约为3394.94㎡,建筑基底面积3394.94㎡,建筑高度为12.45米(柱顶)、13.875米(坡屋面一半)。
本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建筑工程等级,中型;结构形式,门钢结构;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 。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 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 1 个标段。
2.9其他: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8年1月以来具有相同或类似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至少2项(单项合同金额≥45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7)其他。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类似工程)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执业资格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类似工程)技术执业业绩;
(3)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类似工程)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有(类似工程)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参加本标段的投标人必须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加入中国石化投标人库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5 月 17 日(工作日,每天 9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周末节假日除外);
(2)购买地点: 线上 。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保证金账号同下,但开具投标保函的务必于开标前三日内将保函原件送交至招标人,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名 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宁夏分行营业部
账 号:2902028029200271836
行 号:102871000015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4图纸押金 0 元,中标人确定后0天内退还图纸,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95000 元。请于2021年6月2日上午10:00前缴纳。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 2021 年 6 月 3 日 8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
6.2截止时间: 2021 年 6 月 3 日 9 时 30 分。
6.3递交地点: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
6.4递交地址: 行政楼211评标室 。
7.开标
7.1开标时间: 2021 年 6 月 3 日 9 时 30 分。
7.2开标地点: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
7.3开标地址: 行政楼211评标室 。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
地址: 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C区 ;
邮编: 750411 ;
联系人: 招标 ;
电话: 0951-3096745 ;
传真: / ;
电子邮箱: meikuang.nxnh@sinopec.com 。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
地址: / ;
邮编: /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并盖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2021 年 5 月 10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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