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县省级粮食储备库8#、9#库项目招标公告,E1100000190202215001001,
清苑县省级粮食储备库8#、9#库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苑县省级粮食储备库8#、9#库项目已由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以 保清审审批字(2021)第0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苑县省级粮食储备库,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苑县省级粮食储备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清苑县省级粮食储备库8#、9#库项目,新建仓房两栋,单仓存放7016.86吨小麦,粗粮高度为平堆7.4米,建筑面积为2570.04平方米。其中8#仓库建筑面积1285.02平方米,9#仓库1285.02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外埠企业)进冀投标企业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在有效期内)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10 09:00至2021-05-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6-0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及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清苑县省级粮食储备库
| 招标代理机构: |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清苑区清苑货场西1000米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135号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孙立坡
| 联系人: | 徐佳琦 |
电话: |
0312-8638959
| 电话: | 0312-2015669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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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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