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供水保障体系省级筹建工程(高碑店市项目)施工】招标公告,E1300000271006170001B01,
【农村供水保障体系省级筹建工程(高碑店市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村供水保障体系省级筹建工程(高碑店市项目)施工已由/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农村供水保障体系省级筹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筹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高碑店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保定通达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本项目高碑店农村供水保障体系建设工程地表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新建一条输水线路,自涞高县界引接,至双辛地表水厂,中间设置军城水厂支线、方官水厂支线。(2)自动化及通信系统建设等。
2.2招标范围:输水管道铺设工程、自动化及通信系统建设、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标段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第一标段:涞高县界至方官分水口管道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第二标段:方官分水口至方官现地站,军城分水口至军城现地站,方官分水口至双辛现地站及三个现地站管道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须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保险证明材料包括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2021年1月后)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1.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2.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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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1-05-10 09:00至2021-05-14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3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高碑店市水利工程建设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保定通达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团结西路278号 | 地址: | 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石4号楼17A06 |
邮编: |
074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谢成
| 联系人: | 尹志鹏 |
电话: |
0312-2821342
| 电话: | 0312-5061572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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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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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baodingtongda@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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