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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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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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
沈阳医学院国际学院建设工程项目供暖服务采购公告 |
有效期: |
2021-05-08 至 2021-05-14 |
撰写单位: |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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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医学院国际学院建设工程项目供暖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医学院国际学院建设工程项目供暖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3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0-02108
项目名称:沈阳医学院国际学院建设工程项目供暖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45.00
采购需求:查看
沈阳医学院国际学院建设工程项目供暖服务
预算金额:“0”元,本项目建筑面积约38300㎡,具体以竣工结算为准。
最高限价:制冷服务不高于18元/平方米/年,热水服务费用不高于27元/吨
工期:60天
付款方式及条件:
供热试运行检测合格后:
供暖收费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支付,供热水与制冷收费按投标报价进行支付。
第一个供暖季结束后,中标方提供的服务达到其所有承诺标准,且取得符合该项目的供热经营许可证后,按沈房发[2017]59号文件支付挂网费8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服务到期后,如本次中标方不再提供服务,则将剩余27年的挂网服务费(约280万)于服务到期后一个月内予以全部返还,招标方授权后续服务企业直接收取,否则,招标方和后续服务企业均有权向本次中标方索要。本次中标方需以投入的设备、设施向招标方及后续服务企业设定抵押,招标方对此设备设施享有抵押权,在本次中标方返还剩余挂网服务费不能执行时,招标方及后续服务企业有权优先授偿。
第三章 服务需求
1.
空调用冷热水均由科研楼地下一层水源热泵机房能的水源热泵机组供给,空调用冷水温度为7~12°C,总冷负荷不少于4380kW;空调用热水温度为55~45°C,总热负荷不少于4760kW。
2.
水源热泵机组采用涡旋压机热泵机组;制冷COP值≧5.79,制热COP值≧4.8,所选设备及数量满足以下要求,不设置其他热源形式辅助(电、燃气、煤等)。热泵采用环保制冷剂。
水源热泵机房需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机房建成后噪音值需低于70dB(需提供招标方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3.
地下井水及其管网系统技术要求:地下水量、水温需满足负荷要求,地下水换热系统应根据水文地质勘察资料进行设计。
4.
循环水泵:屏蔽泵,变频控制;
空调冷水系统采用软化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5.
其他:
所有水系统设备、管材、管件等工作压力均为1.6MPa;采用国标及以上标准。设备材料必须为全新原装且未使用过的产品,需提供设备材料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厂家资质等相关文件。
水源热泵机房内及水井侧设计均由中标方设计;中标方负责办理打井相关申报工作和办理取水证;中标方负责办理供热经营许可证。
水源热泵机房(包含电气)占地面积不大于300㎡。
6.
生活热水出水温度、供暖及制冷温度满足设计要求,供暖期和制冷期内保证全天24小时满足空调室内温度需求,即办公室、教室冬季18℃、夏季26℃。供暖期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制冷期为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
7.
整体服务方案需经招标方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否则出现的后续问题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8.
由中标方按要求投入的相关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及更新等由中标方负责,水、电、人工等运行成本由中标方负责。使用相关设备设施的主导支配权由招标方享有,并且招标方对该设备享有永久使用权。
9.
供暖服务费用、标准等按沈阳市相关文件执行(非居民供热价格32元/平方米。建筑物层高超过3.5米的,每超高0.3米以内(含0.3米),加价10%;层高超过6米的,供用热双方根据热负荷情况协商议定加价幅度),制冷和热水服务费用按投标报价支付。热水服务费用不高于27元/吨,制冷服务费不高于18元/平方米(以上均为建筑面积)。
10.
要求满足各楼供暖,空调制冷、宿舍24小时热水供应,相关检测手续及审批手续由中标方负责办理,合作服务期限:3年。自第4年起,若本次中标方未能继续中标,则本次中标方有权向后续服务企业收取相关设备设施的使用费,设备设施的使用费以招标方聘请第三方评估为准。
11.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30万元,中标方需于签订合同时支付给招标方。服务到期后,中标方达成以上全部服务需求后,招标方予以全额退还。
12.
供暖费支付方式:供暖期开始前支付年度供暖费的60%,供暖期结束达到供暖标准,支付剩余供暖费;制冷费支付方式:制冷期开始前支付年度制冷费的60%,制冷期结束达到制冷标准,支付剩余制冷费;热水支付方式:每年度,按实际使用量支付。
注:中标单位所有服务环节均要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3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同时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到公告指定地点。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医学院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146号
联系方式:
024-62216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联系方式:
024-23925220
邮箱地址:
lnthzbb@126.com
开户行:
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383701052504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志强
电 话:
024-2392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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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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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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