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大门雕塑牌采购项目 |
品目 | 货物/建筑建材/非金属矿物材料/石材、石料加工品及制品/加工天然石材、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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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行政区域 | 漳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08日 12:2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预算金额 | ¥15.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小陈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6-2687827 |
采购单位 |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
采购单位地址 | 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路11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女士 0596-2900720 |
代理机构名称 |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北路72号万景商务中心七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陈 0596-2687827 |
项目概况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大门雕塑牌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北路72号万景商务中心A7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21317014(CGP)
项目名称: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大门雕塑牌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询价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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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石材、石料加工品及制品
| 1(批)
| 150000元
| 否
| 150000元
| 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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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履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原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原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北路72号万景商务中心A701
方式:以现场或电子邮件方式购买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北路72号万景商务中心七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北路72号万景商务中心七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询价邀请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大门雕塑牌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名称: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大门雕塑牌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C21317014(CGP)
3、询价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询价保证金
|
1
| 1-1
| 石材、石料加工品及制品
| 1(批)
| 150000元
| 否
| 150000元
| 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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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明细
| 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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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投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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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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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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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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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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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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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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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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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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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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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报价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的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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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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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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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特定条件: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6、报名期限与地点
6.1报名期限:2021年05月08日上午8时30分至2021年05月11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6.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及方式:至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北路72号万景商务中心A701)以现场或电子邮件方式购买获取,如需邮购,运费自理。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2日09时00分,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北路72号万景商务中心七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询价时间及地点
8.1询价时间:2021年05月12日09时00分;
8.2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北路72号万景商务中心七楼会议室。
9、公告期限
9.1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路11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法:0596-2900720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北路72号万景商务中心七楼
联系人:小陈
联系方法:0596-268782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路11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 0596-2900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新华北路72号万景商务中心七楼
联系方式:小陈 0596-2687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6-2687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