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决定对上饶市第四中学三江总校建设项目智慧校园建设的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根据饶建发【2019】177号文件规定,采用随机摇号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上饶市第四中学三江总校建设项目智慧校园建设。
2、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8000.34平方米(含102亩),总建筑面积约为56365.06平方米,其中教学楼12047.21平方米,实验楼6826.55平方米,综合楼7174.07平方米,图书馆7955.64平方米,室内体育馆4722.37平方米,地下停车场9701.09平方米,学教A、B综合楼6078平方米,大门34.44平方米,连廊2105.76平方米,看台338.94平方米。配套室外建设田径运动场400米、篮球场2个全场和2个半场,羽毛球场6个、体育器械场地、学生活动场所、文化长廊、道路、绿化、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
3、招标范围:包括音乐、舞蹈教室音视频设备、各功能室音视频系统摄像机、无人航拍机、试卷高速扫描仪、报告厅声光电系统、图书馆设备、心理辅导室设备、体育篮球馆音视频系统、校园公共广播系统、计算机(微机房)、户外信息发布、精品录播教室、办公电脑、智慧教室设备配置、办公用机、及印刷速印机、综合布线系统、校园监控安防系统、一键报警系统、一卡通系统、停车场门禁系统、机房工程、UPS不间断电源、标准化考场及无线屏蔽系统、创客室、人工智能教室、厨房设备、教室桌椅、空调等各个系统的招标代理服务。
4、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委托单位支付。
二、投标报名条件及递交的材料
1、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工程招标代理的企业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代理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2、需递交检验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报名及出席开标会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
(4)为保证项目实施的延续性和流畅性,投标单位出席开标大会以及中标后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且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2年以上(含2年)从事招标代理工作经验,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及2年以上(含2年)在其单位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承诺函(格式自拟)。另请各报名申请人在开标前下载并注册好“江西人社”APP,以便开标现场查验社保,外省报名申请人下载各自省份的人社类官方APP,无法现场查询的无效。(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必须为原退休单位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5)业绩材料:投标人在开标前36个月内具有学校项目智能化等设备采购招标代理业绩。本业绩需提供代理中标通知书原件、代理合同原件及招标代理项目招标公告网上截图。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的项目负责人需与本项目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挂靠企业。(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7)中标履约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注: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备查并提供一份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三、
项目报价
1.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该项目各标段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饶信投字[2021]25号文分别累加计算,由委托单位支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
付款方式: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四、开标时间:招标人定于2021年5月12日15时00分,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所有参加的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件原件及材料出席本次招标会。本次招标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人。
五、随机抽取流程:
1、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签到报名。
2、开标会开始,招标人主持召开开标会,宣布开标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3、按投标人签到顺序,由招标人按签到顺序依次随机抽取投标人的随机编号。当投标人超过30家时,采用摇号机随机抽取30个备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超过30个的,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不排序。未入围30个备选投标人的退场。招标人从备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个投标人,不排序,剩余的备选投标人作为候补投标人。
当投标人在30家以内时,招标人从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个投标人(如备选投标人不足15个的,则全部入选),不排序。剩余的备选投标人作为候补投标人。
4、查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响应招标公告要求的为有效投标人,未响应的,其投标无效。出现无效投标人的,招标人在候补投标人中再随机抽取并补足15个。
5、有效的投标人少于3个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招标。
6、招标人在有效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中标人,第一次随机抽取的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7、招标人当场宣布中标人。
8、招标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二)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管部门。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调查,若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如在服务过程中,中标人有业务不精通,服务不及时等令招标人不满意行为的,招标人有权终止本次代理服务,重新组织招标。
2、投标人中标后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的,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招 标 人:上饶市信州区信投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93-8072357
2021年5月8日
附件:
中标履行承诺书
致:上饶市信州区信投实业有限公司
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贵公司的权益。
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守信的原则,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机密。
三、我公司自觉遵守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自觉遵守上饶市关于招投标工作的相关制度,自觉接受贵公司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圆满完成招标代理工作,确保质量,提供满意的服务。
四、我公司所提供投标文件中的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且我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均为本公司的正式员工,提供的证件或资料真实有效,不存在挂靠情况。
五、作为招标代理,我公司承诺无论项目工程金额多少,保证承接业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关业务,并自觉遵守价格约定,不追加代理费用和乱收费用。
六、涉及到需审查和备案的标段,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办办理审查和备案手续。
七、我单位若有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愿接受相关处理。
公司名称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