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项目编号:NBGJ2021025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工程名称:宁海县西店镇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提标改造项目设计1.2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宁海县西店镇朱行桥港东侧1.3设计周期:总周期30天,其中:方案设计5天、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15天,施工图设计10天。 1.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指导与服务工作等。 1.5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1.6本次招标不设补偿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2.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4本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5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均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系统”、“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系统”完成录入。 2.6省外企业需取得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2.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三、其他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在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 ,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与县法院联系,到法院内网系统查询。如都无法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3.2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列入尚在公示期内且被限制投标的“黑名单”记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四、开标时间和地点4.1开标时间:2021年5月31日14时00分00秒。4.2 开标地点:宁海县西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万事达金融商务中心B区二楼)。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六、招标文件获取6.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分中心网站”(http://ninghai.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排水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外环西路68号 联系人: 郑海华联系电话:13586752400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二楼 联系人:周聪燕 、严岳海联系电话/传真:0574-652509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