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423]FJSZF[GK]202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流县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4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一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投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审中商务项“相关专业技术资质”“投标人获得的相关专业技术资质:垃圾分类处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四害消杀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清洁清洗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和环境卫生作业企业资信等级证书的资质证书,提供全部的得3分,不提供或不全的不得分。满分3分。”
更正为:“投标人获得的相关专业技术资质:垃圾分类处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四害消杀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清洁清洗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和环境卫生作业企业资信等级证书的资质证书,提供任意两项得2分,每多提供一项得0.5分,满分3分。未提供或只提供其中一项不得分。”
事项:投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审中商务项“项目负责人要求”“根据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关的管理类专业,持有省住建厅颁发的物业企业经理上岗证且从事3年以上的物业管理工作经验,全部满足要求得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任职人员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学历证书、履职证明),原件备查;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一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投标人为以上相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关的管理类专业,持有物业协会颁发的项目经理培训结业证书且从事3年以上的物业管理工作经验,全部满足要求得3分。【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任职人员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学历证书、履职证明),原件备查;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一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投标人为以上相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开标时间更正为2021年05月24日15:00(北京时间),其余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5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流县公安局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
联系方式:13950942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广场603室
联系方式:0598-8255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长春
电话:13950942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