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兆恒工业园航天磁电职工公寓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兆恒工业园航天磁电职工公寓楼建设项目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投【2021】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门县宝峰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门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兆恒工业园航天磁电职工公寓楼建设项目
2.2 招标编号:HNZJC2021-GC(CD)-016
2.3 建设地点:石门县宝峰街道竹园塔社区;
2.4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为12916.60平方米(约19.37亩),总建筑面积约为55527.20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45127.20 平方米:套间公寓建筑面积43490.04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577.16平方米,门卫60 平方米,地下室10200 平方米。本项目共建设公寓楼2栋,其中1#公寓楼为25层,层高75.9m,建筑面积35216.92 平方米(含不计容面积100 平方米);2#公寓楼为7层,层高23.1m,建筑面积10050.28 平方米(含不计容面积100 平方米)。项目同时配套建设区内三通一平、绿化景观、道路及广场硬化铺装、给排水、消防等配套工程;
2.5 工期要求:24个月;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2.8 招标范围:石门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兆恒工业园航天磁电职工公寓楼建设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已拟定、初步设计已审批,该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等,工程达到验收合格条件后交付业主;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可兼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可兼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1项要求。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投标担保
4.1投标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保函采用电子保函形式)
4.2保函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4.3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申请保函”按钮。
5.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请从2021年05月08日~2021年05月1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changde.gov.cn,下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项目按常发改价服【2019】257号文件的规定,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5.4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08日09时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常德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五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机构的监管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石门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5322678。
10.其他
10.1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信封(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电子保函线上申办成功件),信封的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并单独包装、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
10.2请投标单位代表于2021年05月08日-2021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时,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领取制作暗标所需资料,逾期不予办理。
10.3投标人在中标后,严禁资质挂靠,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非重病、死亡、业主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等特殊情况外不能变更,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人员到岗的,视为资质挂靠嫌疑人,取消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非特殊情况,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周必须不少于四天在岗,如发现不在岗一次,提出警告,累计发现两次,扣除10%履约保证金,累计发现三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解除双方合同,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10.4投标人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防治质量通病的措施和方案。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门县宝峰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石门县宝峰街道办事处宝塔社区梯云东路 18 号
联系人:唐汇鹏
电 话:18627630282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紫菱路首创名苑2号楼205室3楼
联 系 人:刘先生陈先生
电 话:0736-7266878 18107367058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下载
附件: 图纸.zip 附件: 初设批复.pdf 附件: 招标文件(发售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