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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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阳春市水务局关于开展阳春市2021年度河道采砂(第一期)现场监理招标工作,招标工程编号:春水利标[2021]003号,其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经阳春市财政局已经批准核准和招标监督部门备案。现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服务单位。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根据《阳春市2021年度河道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规划及开采计划报告》确定的可采砂区及相关分析数据,阳春市水务局对漠阳江岗美潭滘采区(MY100+300~MY105+550)和漠阳江岗美新圩采区(MY88+450~MY90+890)段河砂开采权向社会公开招标出让,本次招标监理项目是上述两个采区河砂开采工程作业及河砂(含砾石)现场销售及转运的监理服务。
1.2监理期限:自合同签订至上述两个采区开采完成为止;
1.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或以上标准。
2、招标范围:漠阳江岗美潭滘采区(MY100+300~MY105+550)和漠阳江岗美新圩采区(MY88+450~MY90+890)段河砂开采的现场监理工作。
3、监理费招标控制价149.94万元,招标限价119.95万元~89.96万元。
4、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或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的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6、投标人须提供①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可附网页截图);②投标人须提供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中“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的本企业信息表件(或扫描件)作为诚信登记手续,但本企业的《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件(或扫描件)可不需提供;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中“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本企业进粤诚信信息登记网页的件原件作为进粤诚信登记手续。并将上述诚信登记件(或扫描件)装订于资格后审文件。上述诚信登记件(或扫描件)或扫描时间应在该项目招标文件发出后至截标时间前,如(或扫描时间)不在本时间段或无显示时间则以开标当日查询的实际情况为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方式
8、招标决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9、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实际工作时间计价承包方式
10、招标场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2、本项目招标公告为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6月1日。
13、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投标登记,不接受分公司投标登记;投标人需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本项目需制作纸质标书。
1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并在该项目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可采用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或现金转账方式,采用现金转账方式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项目保证金操作指引的说明”或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15、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提供资料:
(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z.gov.cn);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参加开标会;
(3)参会人员应同时凭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进场,并接受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的核验;(备原件核查)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资料,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6、投标人应于2021年6月1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4开标室,开标会将于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联系电话:0662-7737200(招标人)0760-88555572(代理人)
招标人:阳春市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阳春市2021年度河道采砂(第一期)现场监理--招标公告.doc
阳春市2021年度河道采砂(第一期)现场监理招标文件(定稿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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