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示范幼儿园LED显示屏及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凉山州德昌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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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34242021000145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示范幼儿园LED显示屏及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采购(第二次)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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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 370000 |
采购需求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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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2021年5月19日---2021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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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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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年检并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②提供投标人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合法审计的财务报表;
(备注:新成立投标人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需提供成立后相应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和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0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近一年来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以采取承诺制)。
6.投标供应商无行贿犯罪承诺(投标人自行承诺,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承诺对象为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