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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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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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
辽宁省2021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
有效期: |
2021-04-30 至 2021-05-11 |
撰写单位: |
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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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1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2021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项目编号:LNFSZC2021040003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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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SZC20210400039
项目名称:辽宁省2021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28000元。
包组编号:01
包组名称:辽宁省2021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最高限价: 52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 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无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抚顺市重点集镇山洪灾害详查资料收集、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简易监测预警设备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职称水利专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4月30日至 2021年5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5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5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请将以下材料扫描件(PDF)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发送到代理公司邮箱liaoninghongbo@126.com (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格式以磋商文件中给定格式为准,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并将扫描件做成一个PDF,未按规定格式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投标单位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截止后代理公司统一对各投标单位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以投标单位发送到代理公司邮箱中最后一次报名材料为准)。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 www.ccgp.gov.cn )查询的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并加盖公章;5、资质证书原件(加盖公章);6、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加盖公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抚顺市水务局
地址:
抚顺市新抚区浑河南路46号
联系方式:
024-52425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顺城路16#(1-4)门市
联系方式:
024-56675667
邮箱地址:
liaoninghongbo@126.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717020102000010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婷
电话:
024-56675667
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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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计划 |
附件: 山洪灾害2021.4.30.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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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申请电子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