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谈话室建设工程项目的采购公告
2021年04月30日 14:01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谈话室建设工程项目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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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30日 14:0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5月12日 09: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预算金额 | ¥46.312283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王丽伟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22853199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小北关街202巷14号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付鸿渐 024-88390009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丽伟、王怡024-22853199 |
项目概况
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谈话室建设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辽宁知识产权大厦10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K(J)2021-030
项目名称: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谈话室建设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31228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31228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30日 至 2021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辽宁知识产权大厦1010室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北关街202巷14号
联系方式:付鸿渐 024-88390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
联系方式:王丽伟、王怡024-22853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伟
电 话: 024-22853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