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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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珠生态城复建安置房工程官洲北苑北地块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已由海发改基[20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生态城复建安置房工程官洲北苑北地块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2.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官洲北苑北侧
2.3项目规模和标段划分
2.3.1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3.2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2577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2346平方米。建设商业楼一座,总建筑面积4592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815平方米,高度23.9米,最大单跨跨度为8.1米。其中,地上五层商业办公空间3309平方米(包括商业办公2543平方米,架空494平方米,设备154平方米,天面梯屋118平方米),地下一层机动车库及设备房1283平方米(含人防)等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协助甲方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负责工程计量审查、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进度计划审查、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审核竣工资料和工程结算工作,做好施工、保修阶段监理应做的各项工作。
2.5监理范围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终止。
2.6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42.89158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规定)]。
3.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规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5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
3.6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⑤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30日9时00分至2021年5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评标室(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933 号万科云 A 栋 503-504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登记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证书盖章复印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6日。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5月20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5.3投标文件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评标室(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933 号万科云 A 栋 503-504室)。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将予以拒收,招标人拒绝接收。
5.5开标时间:2021年5月20日10时00分。
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评标室(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933 号万科云 A 栋 503-504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网址:http:///)、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http://www.gzgxgw.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异议受理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电话:020-89885802,联系人:蒋工,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9.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
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933 号
万科云 A 栋 503-504室
联系人:蒋工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89885802电话:020-85530825-628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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