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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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1-05-07 采购编码:CBL_20210427_104775007
信息类别:货物采购-> null-> 采购主体: 政府
谈判邀请
采购项目名称
黄南州儿童福利院孩子夏装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兴拓竞谈(货物)2021-004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额度
人民币 21.45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无分包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
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接受/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
不允许根据谈判工作实际情况,对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技术、服务和合同条款)。
公告
2021年4月27日(北京时间)
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4月30日(北京时间)
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 (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 (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获取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文件售价
500.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楼14楼11414室
文件购买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71-6118825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材料
1.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要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2.若确需提交,供应商应该准备以下文件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参考采购文件格式3)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需网上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3388526808@qq.com(代理机构)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谈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名称: 黄南藏族自治州儿童福利院
地址:黄南藏族自治州儿童福利院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 18609735020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兴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71-6118825
邮箱地址:3388526808@qq.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楼14楼11414室
保证金
1. 金额:0.42万元
2.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3. 收款账号:6987 4761 1
4. 交付方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无效。
5.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谈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
响应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两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1.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2.供应商名称;
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
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5月7日14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启时间及
谈判地点
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5月7日14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 谈判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楼14楼11414室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本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政策功能
对于提供节能、环保标志产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6%的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根据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情况,在6%-10%的范围内自行商定,并在谈判文件中做出具体规定)
代理服务费
金额:0.7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其他规定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黄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 0973-872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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