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淀梨湾片区村庄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淀梨湾片区村庄亮化工程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以雄改发投字【2021】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州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雄州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规模:本工程主要对雄州镇黄湾村、南马庄村、十里铺村、常庄村、南董庄村和马蹄湾村六个村庄的主街道进行道路亮化,项目采用太阳能路灯,村庄街巷单侧均匀布置,路灯间距25-28米,采用光感应控制。
(2) 建设地址:雄县雄州镇黄湾村、南马庄村、十里铺村、常庄村、南董庄村和马蹄湾村六个村庄的主街道。(3)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 工期:18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古淀梨湾片区村庄亮化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周内)。
3.1.4财务要求:需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23 09:00至2021-04-28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通用项目管理V3.0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14 09:30,地点为 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2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雄州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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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雄州镇山水太阳城对面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中储广场E座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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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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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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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黄亚建
| 联系人: | 张志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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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2-5799121
| 电话: | 1507516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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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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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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