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区第Ⅲ防洪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微顶管管材(玻璃钢夹砂管)采购项目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参与项目盐城市区第Ⅲ防洪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含黑臭水体治理)PPP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微顶管管材(玻璃钢夹砂管)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微顶管管材(玻璃钢夹砂管)主要用于开挖施工和常规顶管无法施工区域。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微顶管管材(玻璃钢夹砂管),管材为立式振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微型顶管(GPR-JP-Ⅳ型),详细数量、具体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一览表”及第六章“技术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1 通用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具有微顶管管材(玻璃钢夹砂管)生产或销售资质。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4月20日9时00分至2021年4月25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方式:线上领取,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20日9时00分至2021年4月25日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6日10时00分。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线上投标。
5.2 逾期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媒体
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
7.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上海交通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欢
电话:13641861436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501号1号楼1107室
联系人:王雪辉
电话: 18638782766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2021年4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