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保县市民中心】招标公告,E1300000271005948001B01,
【康保县市民中心】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保县市民中心已由康保县发展和改革局、康保县行政审批局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名称变更的批复、初步设计批复 、张家口市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表,康发改字【2020】47 号、康发改字【2020】222 号、康发改【2021】35 号、康行审标字【2021】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康保县行政审批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康保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康保县市民中心项目
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5972.86 平方米(计容面积为16441.51 平方米)。包括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图书馆、放映厅、文化交流室、文化培训厅、文化休憩区等功能区。
3、建设地点:康保县永康街和兴康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紧邻环保局和法院。
4、标段划分:
A包:康保县市民中心施工 B包:康保县市民中心监理
5、计划工期:
A包:施工工期:两年
B包: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综合竣工验收且保修结束止
6、质量要求:
A包: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B包: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A包: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全部内容。
B包: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A包: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B包: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A包:(1)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 2019 年度或 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 2020 年 12 月 1 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0年12月至今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B包:(1)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 2019 年度或 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 2020 年 12 月 1 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0年12月至今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3.1.3信誉要求:A包:(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投标人需提供未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的企业黑名单信息查询截图。
B包:(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投标人需提供未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的企业黑名单信息查询截图。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B包:需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
3.1.5其他要求:A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B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A包: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及2020年12月至今任意月份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20 09:00至2021-04-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康保县行政审批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颖辉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康保县商场路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1999号未来石3-2308室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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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联系人: |
孙雪琛
| 联系人: | 梁静怡 |
电话: |
18732344472
| 电话: | 0312-2171217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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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kbxzs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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