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100分,其中投标5.1投标报价(34分)
?监理费报价参照2007年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标准,本工程设定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29.58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基准价×80%否则该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5.2监理方案分)
5.2.1工程概况;准确得当得1分,基本准确得0.8分,其它得0.7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1 5.2.2质量控制方案:方案得当得3分,基本可行得2.4分,其它得2.1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35.2.3进度控制方案;方案得当得2分, 基本可行得1.6分,其它得1.4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25.2.4投资控制方案;方案得当得2分, 基本可行得1.6分,其它得1.4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25.2.5安全文明控制方案:方案得当得3分,基本可行得2.4分,其它得2.1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3 5.2.6合同管理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得0.7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15.2.7信息管理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得0.7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15.2.8组织协调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得0.7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15.2.9工作制度:准确得当得1分,基本准确得0.8分,其它得0.7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15.2.10保修阶段方案:方案得当得1分,基本可行得0.8分,其它得0.7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15.2.11技术建议:准确得当得2分, 基本准确得1.6分,其它得1.4分,缺少相应内容不得分分)
①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5.3项目监理机构(26分)
①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为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以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
③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或设备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以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
①满足现场监理人员基本配备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每增加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加1分,本项满分5分。
③投标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有一名得3分;本项满分6分。(以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
5.4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
⑵有其它6项工程检测设备(水准仪、测距仪、经纬仪、回弹仪、全站仪、钢筋混凝土检测仪),少一项扣0.5分,本项满分2分;
5.5类似工程业绩(7.5分,其中企业3分,总监4.5分)
R承担过的市政污水管网万元及以上的,得3分;
R承担过的市政污水管网造价900说明:①自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5年内,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以监理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为准(非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只需提交监理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缺一无效。要求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指标不能在以上原件扫描件中体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②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③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R5.6.1投标人承担的市政以来获得省优及以上奖项的(如江苏为“扬子杯”),得1.5分;投标人承担的市政以来获(1)省优及以上有效期3年,省辖市级市优有效期2年;
(3)本项以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有效获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始件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计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根据投标人在镇江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一体化工作平台中的信用考核等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A等级得10分,B等级得8分,C等级得6分,D等级得4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0日00: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1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8.3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上发布;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丹阳水务集团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6楼正
有限公司大办公室601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胡林联系人:吕嘉鹏
电话:0511-86885211电话:0511-86578332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E—mail:E—mail:
10.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丹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1-86568807
10.3技术支持
CA签章办理指南: 网上招投标系统: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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