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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文化演艺集团(锦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大型音舞诗剧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4月12日 22:02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文化演艺集团(锦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大型音舞诗剧品目采购单位锦州市文化演艺集团(锦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行政区域锦州市公告时间2021年04月12日 22:0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4月12日至2021年04月22日每日上午:08:00 至 11:30 下午:11: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4月23日 14: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供应商须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下载预算金额¥350.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一鸣项目联系电话0416-2110815采购单位锦州市文化演艺集团(锦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采购单位地址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4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6-3860156代理机构名称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6-2110815附件:附件1[服务磋商]锦州市文化演艺集团(锦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大型音舞诗剧.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市文化演艺集团(锦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大型音舞诗剧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4-12 至 2021-04-22 撰写单位: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锦州市文化演艺集团(锦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大型音舞诗剧)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文化演艺集团(锦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大型音舞诗剧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700-01740 项目名称:锦州市文化演艺集团(锦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大型音舞诗剧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00,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锦州市文化演艺集团(锦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大型音舞诗剧服务需求 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供应商需按照如下内容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序号 项目 1 编创剧本 2 总导演、舞蹈编导、戏剧导演 3 作曲音乐设计、编曲音乐制作、录制(MIDI制作) 4 舞美制作 5 灯光设计及部分灯光租赁 6 服装制作 7 化妆造型制作 8 道具设计制作 9 音响设计 10 主题曲创作、制作 二、质量要求: 1、定位要求 供应商需要聘请国内知名艺术院团总导演及国内知名大型舞台剧制作团队主持创作、排练。供应商须深入挖掘和探索辽沈战役精神的历史价值和时代意义,体现辽沈战役精神在广大党员干部党性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同时充分利用锦州红色旅游资源优势,打造文旅融合品牌项目,助力锦州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2、成品要求 该剧目制作要求全长约90分钟,应兼容多种艺术形式,满足拆分与组构需求,通过高水准的制作,充分展现辽沈战役精神,感召时代力量,同时以工匠精神雕琢细节,从人物、事件着手,实现观众情感共情。 3、剧本创意要求 整部剧目要全部以真实人物、真实事迹为原型,尊重历史,符合史实,融入艺术加工,人物刻画突出,演出气势宏大,通过挖掘和探索辽沈战役精神体现历史价值和时代意义。 4、舞美风格要求 整部剧目要采用国内一线舞美技术手段和资源,通过全景屏幕、多重舞台空间、270度环绕幕等声、光、电融合手段打造舞美环境,保证艺术水准。 5、音乐要求 舞台音乐必须满足交响、拟声、电子、词曲等要求,成品音乐不少于90分钟且应含有真实乐器录制。音乐作品要以气势磅礴、音调清新、朴实优美,具有思想性、象征性、艺术性,体现当地的生活气息和强烈的时代精神。 6、服务时限要求 (1) 合同签订后7日内,需要交付文学剧本,舞美、服装、人物造型等设计方案,报请审定。 (2) 2021年5月10日前,需要完成所有舞段排练,完成全剧主框架内容,采购人于2021年5月1日进行第一次审定,供应商须结合专家意见对审定后的节目进行修改。 (3) 2021年5月20日前,需要完成全剧联排。全剧合成后采购人对剧目进行第二次审定,并确定剧目的最终形式。 (4) 2021年6月25日前剧目排演成型,达到上演的水准。 7、报价及付款方式 (1)、报价 本项目的报价包含(除演员补助外)剧目所需要的服装费、税金、管理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 按工作进度分阶段支付费用。 ①在收到交付的文学剧本、舞美、服装造型等设计方案并审定合格后7日内,支付剧目费用总价款的50%。 ②剧目完成全剧第一次审定,并审定合格后7日内,支付剧目费用总价款的15%。 ③剧目完成全剧联排,并审定合格后7日内,支付剧目费用总价款的15%。 ④在首演结束后7日内,支付剧目费用总价款的15%。 ⑤剩余剧目费用总价款的5%,在中标方完成剧目拆分为多个精品剧目、简约版惠民演出段落、满足文旅融合剧目、党课教育演出需要后7日内支付。 (3)、付款方式 付款以转账、汇款形式进行结算。成交供应商需要提供合法合规的税务发票,收到发票后安排付款。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文艺创作或演出策划,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剧目创作与制作服务的经营范围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2日至2021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1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须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进行网上下载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投标(报价)供应商务必保证纸质响应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2、供应商未经网上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会议。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文化演艺集团(锦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45号 联系方式: 0416-3860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 0416-2110815 邮箱地址: LNJZCGZX@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金凌支行 账户名称: 锦州市公共事业和法律服务中心 账号: 下载采购文件后可获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一鸣 电 话: 0416-21108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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