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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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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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
纸质文档智能管理云平台(云柜)竞争性谈判公告 |
有效期: |
2021-04-13 至 2021-04-19 |
撰写单位: |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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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文档智能管理云平台(云柜))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纸质文档智能管理云平台(云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3-00041
项目名称:纸质文档智能管理云平台(云柜)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12,000.00
最高限价(元):31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需求及概述:
近年来,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全方面提升,以及立案登记制的全面落实,辽宁法院受理案件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员额制改革重新确定了法官员额,法官人数进一步减少,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进一步加剧。面对井喷式增长的案件数量,如何通过加强信息化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提升审判效率和优化审判管理成为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司法公开的重要途径。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对于推进辽宁智慧法院建设具有基础性、决定性和全局性的意义,作为最原始也是最终档案的纸质卷宗,现有的采集、流转、保管、存储、唯一性及追溯方式过分依赖于人工管理与维护,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办案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为此,通过建设辽宁智慧法院全省统一纸质文档智能管理云平台,辅以云柜互联应用,根据辽宁法院实际应用场景需要,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规范案件纸质卷宗的流转管理,确保纸质卷宗与电子卷宗的随案同步生成与流转的安全性、及时性,全流程电子留痕,通过流转数据的深度挖掘与应用,创新纸质卷宗的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是推进司法改革的内在需求和必然结果。
利用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设辽宁智慧法院全省统一纸质文档智能管理云平台,辅以云柜互联应用,解决案件诉讼过程中法院内部、上下级法院之间纸质卷宗材料的有序、同步、高效流转、跟踪、追溯等问题,克服传统“人对人”材料传递方式的弊端,实现“人机”交互,构建全方位、全流程的纸质文档智能管理体系。
二、项目需求:
注: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全部响应,不得再行拆分,对于拆分的报价将拒绝接受。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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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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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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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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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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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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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云柜主控制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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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数字化功能主机:4核处理器以上:(安卓低功耗),内存:不小于2GB 内存,支持7模全网通4G模块以上,WIFI模块,硬盘:板载eMMC 16GB或以上,TF卡接口扩展,最大支持128GB,其它:不少于3个RS232,不少于1个RS485,不少于4个USB,不少于1个HDMI,不少于1个LVDS,不少于1个音频输出,不少于1个OTG口,不少于1个百兆以太网接口。支持带电热插拔升级维护,不小于2W扬声器。
2.触显屏:尺寸:不小于19寸 Full HD TFT红外触摸显示器,分辨率:不小于1440×900,LCD背光,亮度:不小于250cd/m2,对比度:不小于1000:1,触摸响应时间:≤8ms,触摸直径:≥5mm,1亿次级以上触摸,透光率≥92%。
3.信息显示屏:尺寸:不小于19 英寸LCD显示屏,分辨率:不小于1440×900,支持 HDMI信号输入或VGA输出。亮度:不小于250cd/m2,对比度:不小于1000:1,响应时间:不小于5ms。另采用全钢化玻璃界面设计,增添时尚元素。
4.扫描单元:工业一体化专利设计,双重保护,抗摔防震支持多种操作系统。支持EAN-8、EAN-13、EAN-13 2 add-on、 EAN-13 5 add-on、ISSN ISBN、 UPC-A、UPC-E、Code 39、Code 39 Full ASCII、code93、Code 128、EAN128、库德巴码、interleave 2 of 5等一维编码类型;支持Code 16K、Code 49、PDF417、MicroPDF417、Code One、MaxiCode、QR Code、 Data Matrix、Han Xin Code、Grid Matrix二维编码类型;扫描景深不小于5-30cm,扫描速度不小于400次/秒,红光CCD影像技术,可以读取纸张、商品介质、电脑屏幕、手机屏幕上的一维、二维码。
5.IC读卡单元:非接触式IC读卡器,RS232通讯,由电脑USB接口提供稳定的电源,无需外接电源,并内置电源保护。支持Mifare标准,频率:不小于13.56MHz,感应距离为0-10cm,绝无盲区。功耗<0.2W、低功耗造就低故障率。
6.视频采集:操作影像抓拍,系统应用全流程高清摄录,国家标准软硬件接口,可根据需要与原视频检测系统对接互联融合;主机系统为非叠加式,集成包含:视频矩阵、音频矩阵、画面分割合成器、高清编解码器、不小于8Ω/5W无源扬声器系统。
7.网络摄像头:ICR红外虑片式日夜转换模式,3D数字降噪,数字宽动态,不小于130万CMOS,分辨率不小于(1280×960);接口协议:ONVIF(PROFILE S,PROFILE G),PSIA,CGI,ISAPI支持协议:TCP/IP,ICMP,HTTP,HTTPS,FTP,DHCP,DNS,DDNS,RTP,RTSP,RTCP,PPPoE,NTP,UPnP,SMTP,IGMP,802.1X,QoS,IPv6,Bonjour;电源功率最大5W。
8.微型摄像头:全高清广角摄像头,免驱,CMOS传感器,支持UVC协议,自动曝光,自动增益,自动白平衡,伽马校正。
9.柜体尺寸:≥1928mm(高)*600mm(宽)*500mm(深),采用不小于1.0mm优质冷轧板,底部筋板不小于2.5mm,柜门不小于1.2mm优质冷轧板;采用去油、去酸、磷化、防锈处理,静电喷塑柜门表面经过电泳处理;箱门背面有纵向加强筋,焊接到位。柜体门框位置有加强加固结构设计。提高箱门强度及耐用性。
10.视频输出格式:符合国标的高清技术标准,符合最高院要求视频文件格式要求。
11.集成性电控箱:输入电压:不小于220V交流,输出电压:不小于220V交流,不小于12V直流,最大功率:不小于500W,具备防浪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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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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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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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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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云柜附属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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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路自主设计锁驱动板,多重防护;通过上位机发指令开启12V/2A电子锁;支持不小于24路电子锁;支持不小于485通信;支持扩展多块锁控板同时使用,单组上限为不小于16台。
2.采用嵌入式架构,安全可靠,稳定性高;本锁控板不小于24个IO输出点数,带地址设定拨码开关,采用不小于485通信方式,可以给每个板子设定独立的通信地址方便实现扩展功能,板子输出供电为12V—24V宽电压输入,功率输出方式为FDS4935BZ SO-8 功率芯片 保证了输出的稳定性,相比传统的继电器输出寿命提高了90%,并且没有电磁干扰波,使整个锁控系统的通信更加可靠,板子每一路输出设计有指示灯,输出直观,并且板子的每个插件端子都在板子丝印层有清晰的管脚和针脚标示。
3.360度防撬设计,12V/ 2A;工作方式:独立式(即断电关门即上锁,通电瞬间触发开锁);电磁铁寿命:额定工作条件下,大于1000000次;机械寿命:设计荷载条件下,大于50万次;安全性:锁钩可承受不小于150Kg拉力不产生明显永久性变形;具有防震、防撬性能;环境温度:适用于高温不小于+60度,低温不小于-40度的环境温度。
4.柜体采用不小于1.0mm优质冷轧板,底部筋板不小于2.5mm;柜门不小于1.2mm优质冷轧板;采用去油、去酸、磷化、防锈处理,静电喷塑柜门表面经过电泳处理;箱门背面有纵向加强筋,焊接到位。柜体门框位置有加强加固结构设计,提高箱门强度及耐用性。另有磨砂铝件装饰条及柜体开门指示LED灯人性化设计。
5.柜体尺寸:≥1928mm(高)*1000mm(宽)*520mm(深),标准柜体交换箱两列≥14 门设计,满足大、中、小不同箱体空间存储需求;特大柜体交换箱两列≤4 门设计,满足特大箱体空间存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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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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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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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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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云柜应用系统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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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用功能:为主控柜、附属柜提供硬件管理控制及反馈管理,同时将实际流转信息上传至省高院纸质文档智能管理云平台。
2.应用架构:主控制柜控制系统采用C/S架构开发,安装并运行在主控制柜主机内,通过互联网接入至省高院云平台,为省高院云平台提供基础数据,通过485总线连接至各个附属柜,控制实际的存、取件开门及结果反馈。对接应用系统软件采用B/S架构开发,无需部署,仅需要浏览器即可使用智能云柜应用所有功能。
3.附属柜配置:可在省高院云平台或者云柜应用系统软件中快速设置、配置附属柜数量、附属柜规格等,并快速将智能云柜设备接入省高院云平台。
4.用户身份认证方式:支持手机身份二维码认证,可扩展人脸认证方式。
5.存件功能:可根据卷宗材料多少选择小柜、中柜、大柜、特大柜(配置特大柜的场合),身份认证后,可将同一收件人不同材料一次性存入同一柜箱,可展示存入材料的材料编号、案号,在无指定收件人时,可结合手机APP进行收件人指定操作,存件后,自动向存件人、取件人及取件代理人的手机APP推送存件信息及取件二维码。
6.取件功能:身份认证通过后,扫描任意取件二维码可顺序打开当前取件人的所有箱体以供取件人快速取件,取件后,自动向存件人、取件人及取件代理人的手机APP推送取件信息。
7.退件功能:身份认证通过后,如发现所取材料有误,可使用退件功能将材料退回存件人,退件后,自动向存件人、取件人的手机APP推送取件信息及取件二维码。
8.逾期提醒显示:可根据省高院平台配置时间在主控柜副屏上显示取件逾期信息,提醒信息为逾期件案号、存件时间、收件人及已逾期天数等。
9.用户管理:本院及下属管辖院的实际使用用户进行管理,数据来源通过系统接口同步法综系统用户信息,并可人工加以编辑,实现用户及组织机构统一,同步方法采用人工增量数据同步方式,减少法综系统压力,可设置各个用户的使用权限,可设置各个用户的人脸信息供人脸识别身份认证使用,可为每个用户设置代理人方便代理人代理取件。
10.设备管理:可在云平台或者云柜应用系统软件中统一对本院及下属管辖院所接入设备进行快速初始配置,配置内容为柜体个数、柜体类型,配置方法支持列表配置及可视化配置。
11.流转管理:对本院及下属管辖院的卷宗材料流转状况进行管理,可查询所有流转中、已流转的所有信息,可查询每条流转记录相对应的材料、案件、存件人、取件人、流转箱柜、存件时间、取件时间、流转状态等信息,支持数据导出功能,可导出流转信息至文件以便加工及再利用。
12.逾期管理:对本院及下属管辖院的卷宗材料流转逾期状况进行管理,可根据各个法院实际情况分别制定逾期提醒策略以便系统自动发送逾期消息至取件人手机APP,可查询所有逾期件信息,可查询每件逾期件的材料、案件、存件人、取件人、流转箱柜、存件时间、逾期天数等信息,支持批量或指定逾期记录进行逾期消息手动推送,支持数据导出功能,可导出逾期信息至文件以便加工及再利用。
13.历史存件管理:对本院及下属管辖院的各个智能云柜实体柜箱历史存件信息进行管理,可查询各个法院各组柜体各柜箱历史存件及流转信息。
14.报表管理:集中提供本院及下属管辖院的卷宗材料流转信息报表,可查询各个法院各个业务部门的流转信息状况,并以图表方式进行展示,
15.数据统计:可按时间、按法院统计存件数、取件数、流转效率、逾期件数等关键信息,支持数据导出功能,可导出统计信息至文件以便加工及再利用。
16.其他功能:可在副屏显示柜组信息、已使用柜箱数量及未使用柜箱数量,需支持配套的手机APP方便用户移动办公,随时随地掌握卷宗材料流转信息,应用提供APP下载链接二维码以供用户快速下载手机APP。
17.提供产品须能接入辽宁省法院纸质文档智能管理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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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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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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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格投标人商务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应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均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相关标签明晰,证票齐全,包装完好设备构造和设备功能正常,外观无划痕、裂痕、凹陷和破损,发现有瑕疵的产品一律退回,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2、本项目为综合总价包干项目,包含产品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维护等。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产品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等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及服务,直到验收合格之日止,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3、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在合同签署后5日内按照采购人指定地点,免费送货并安装调试到位,并且由采购人对到场产品参照招标参数逐条验收。所供货物必须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货物直至达到技术要求为准。采购人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数量等任何一项与采购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不能正常交付使用,采购人有权不支付合同款,并向供应商家索赔。
4、售后服务:供货商对产品提供一年质保,在质保期内免费维修,终身维护;要求中标商对本次采购产品具备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在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零件、维修等服务,提供售后服务电话,并且保证在接到报修后0.5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质保期满以后,投标人应按其在同类产品的最优惠价格提供保修服务。
5.培训要求:供应商须免费提供所供货物必要的操作及维护培训。
注:本项目所有指标均为“★”重要指标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3日至2021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1009691进行咨询。 2、供应商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emailprotected]/* */�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内容: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及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如须提供原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邮寄)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纸质版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邮递至开标现场,或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11号
联系方式:
024-84119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
02431090577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0334210102000010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祁女士
电 话:
0243109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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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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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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